原标题:河南省委原副书记郑增茂逝世
3月19日,据《河南日报》消息,河南省委原副书记,省委政法委原书记,河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中共河南省委第四、五、六届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增茂同志的遗体于3月18日上午在郑州火化。
郑增茂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3月14日14时16分在郑州逝世,享年81岁。
郑增茂同志逝世后,发唁电、送花圈表示哀悼并向家属慰问的有:省级领导同志王国生、尹弘、刘伟、刘源、郭庚茂、支树平等。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离退休的省军级以上领导同志;各省辖市和部分省直单位、省管高校有关负责同志;郑增茂同志原籍、曾工作过地方的同志及生前好友等。
据官方简历,郑增茂生于1939年11月,1965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毕业后进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70年下放灵宝农村劳动,此后历任灵宝国营124厂保卫科副科长、保卫处副处长等职。
1979年,郑增茂重回河南省高院任职,1983年任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88年出任河南省高院院长,成为副部级干部。
1990年,郑增茂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时继续兼任河南省高院院长,共担任该职7年。
据《河南日报》报道,郑增茂在河南省高院工作期间,秉公执法,实事求是,在案件数量上升、难度增大的情况下,突出抓好危害国营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危害农业生产、破坏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全省“三高一低”战略目标实现的犯罪案件审理,把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作为经济审判的重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郑增茂还实行“八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了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1995年,郑增茂卸任河南省高院院长职务,1998年任河南省委副书记,并继续兼任省政法委书记,至2000年卸任。
据介绍,郑增茂到河南省委工作后,在打击境外渗透活动、排查不安定因素、组织“严打”斗争,以及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河南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1999年,郑增茂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该职5年,至2004年退休。在河南省人大工作期间,郑增茂参与领导和制定了一批事关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的地方性法规、决定、决议,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探索民主评议监督方式,亲自参与开展省人大评议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退休后的郑增茂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河南省法官协会第一届会长。
据中国政法大学官网报道,2002年,在该校建校50周年校庆大会上,郑增茂作为校友代表发言。他说,北京政法学院培养了我们顽强不屈的意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确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了怎样做人。由于这一切才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工作道路上纵横驰骋,为党和国家的民主与法治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我们由衷地感到,几十年的风雨历程,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母校。
“政事儿”注意到,近日河南还有一位已退休的省委原常委逝世。
3月11日,河南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科才逝世,享年88岁。
郑增茂简历
郑增茂,男,汉族,1939年11月出生,河南省灵宝人,195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1年9月至1965年9月北京政法学院政法系法律专业学生;
1965年9月至1970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书记员;
1970年5月至1971年8月,下放灵宝农村劳动;
1971年9月至1973年11月,河南省革委会公安机关军管会档案科干部;
1973年11月至1979年12月,河南省灵宝国营124厂保卫科副科长、保卫处副处长;
1979年12月至1983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刑一庭副庭长;
1983年5月至1988年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1月至1990年10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省长级干部)、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1990年10月至1995年11月,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1991年3月—1991年6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8年8月至1999年7月,河南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1999年7月至2000年11月,河南省委副书记,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0年11月至2003年1月,河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河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4年4月退休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