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一副县长被免职、立案审查1个月后,以“副县级领导”身份工作
原任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因违反防控工作纪律、履责不力被免职一个月时间,近日已以“副县级领导”的身份开始工作。
据“蕲春县财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5日上午,按照全县“四进“工作部署,局党组成员、国资局专职副局长管青松带领财政局“进企业”工作专班陪同副县级领导丁纳新到企业指导复工复产,现场查看厂区疫情防控情况,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进展及运行中存在的困难。
左一为丁纳新
丁纳新强调:一是企业要提高思想站位,认真落实“一规范五到位“要求,切实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坚持两手抓,确保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到位;二是财政局作为责任单位,要做实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问题。
蕲春县财政局办公室一名参加了当日活动的工作人员对“政事儿”表示,副县级领导丁纳新就是此前的蕲春县副县长。此次县里统一安排副县级干部到对口挂点的单位,指导复工复产情况。“我了解的情况是,他被免职后并没有安排职务,但此次疫情人手短缺,县里就让他临时出来工作。”
黄冈市纪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政事儿”表示,丁纳新是被免职不是被降职,还保留着副县级。对他的组织处理需要一个过程,后续处理结果会对外通报。
在一个月前,2月15日,黄冈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蕲春县政府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被免职和党纪立案审查。
资料图
通报称,蕲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组织领导不到位,落实战时决策部署不及时,执行“四个集中”防控措施不担当不作为,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经黄冈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黄冈市委批准,决定对丁纳新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市委决定免去丁纳新中共蕲春县委委员,提名免去其蕲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蕲春县委研究呈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免去丁纳新蕲春县刘河镇党委书记职务。
黄冈市纪委监委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下沉一线,瞪大眼睛,贴身监督,对在“冲锋”中畏缩不前、作风飘浮、推诿扯皮、只说不干、不服从命令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该免职的坚决免职,该立案的坚决立案,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监督、最严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丁纳新被免职前,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曾不打招呼,先后直接到黄冈黄州区和蕲春县防控指挥部,查阅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台账,检查隔离工作情况,并提出严格要求。
2月12日,蓟春县县长詹才红还到刘河镇督导疫情防控。他要求,刘河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把一切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可能感染者全部排查出来,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打下基础。县纪委监委要派出专班进驻刘河镇,严查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推诿拖拉、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用铁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公开履历显示,丁纳新1969年9月出生,蕲春人,研究生学历。曾长期任职于蓟春县乡镇基层,2006年任蕲春县刘河镇镇长,2010年任蕲春县刘河镇党委书记,2016年12月任蓟春县副县长。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立案审查调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件。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中国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此前对“政事儿”表示,立案审查调查后,可能会有三种情况,第一是被留置,第二是调查发现没有问题后撤案,第三是调查后有问题给予处分。但无论什么调查结果,都应该及时对外界公布。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