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施方案获批复!浙江要创建培育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
去年底,浙江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确定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和培育名单。近日,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又批复同意了列入创建和培育名单的示范县(市、区)上报的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接下来各县(市、区)要怎么干~
各县(市、区)要聚焦考核绩效目标,全力抓好实施。按照“一县一经验”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有亮点有实效的新举措、新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加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聚焦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先支持今年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加大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协同创新项目和重点(标杆)项目支持力度。
其中,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协同创新项目,要按照省地共建共抓要求,采取市县推荐、省级遴选方式,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实施动态跟踪,协同推进。要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机制,确保项目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和培育名单↓↓有你家乡吗?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培育实施期为2020-2022年,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创建培育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
三年实施期满后,由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对省级财政专项激励县(市、区)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由省经信厅会同宁波市政府对宁波地区4个创建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确定一批县(市、区)授予“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