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首例口罩诈骗案宣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3月1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管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这是桂林市审理并宣判的第一起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初,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谢某在百度贴吧内发布求购口罩的帖子后,被告人管某某通过百度贴吧和微信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在无口罩销售货源的情况下,谎称其有大量口罩出售,且将网上搜索到的产品图片和视频及经PS的虚假身份证照片发送给被害人,以此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之后,被害人先后分3次向被告人求购医用口罩共计2313个,并支付了人民币共计27720元的口罩款,被告人收款后遂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停止联系。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管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本案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其自愿认罪认罚的事实和情节,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该院通过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官提醒:在全国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拿疫情做文章的骗术五花八门,防不胜防。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防护用品的急迫心理,假借售卖为名实施诈骗,对此类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将绝不容忍,坚决予以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多一份警惕,少一份风险,谨防上当受骗!(总台央视记者廖汨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