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2地发通告,涉及人员流动和复工复学!
来源:健康湖北
鄂州
关于滞留人员和复工复学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管理的补充通知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离鄂通道管控,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要求,现就完善分级分类管控,更精准地保障我市滞留人员和复工复学人员安全有序出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持有外省身份证或外省户口的人员(北京市除外),本人填写诚信承诺书,经社区(村)审核后,准予“点对点、一站式”自驾或包车(所包车辆须有省际营运资质),经市内卡口上高速返乡。
2、家庭成员需出省就学的,须持有学校同意返校复学证明,本人填写诚信承诺书,经社区(村)审核后,准予“点对点、一站式”自驾或包车返程(所包车辆须有省际营运资质),允许一名成人陪同出行。
3、我市出省复工人员,须持有就业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社区(村)的接收证明,本人填写诚信承诺书,经社区(村)审核后,准予“点对点、一站式”自驾或包车(所包车辆须有省际营运资质)返岗。
注:上述出省人员不包括前往北京人员,离鄂后须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管理。
附件:离开鄂州诚信承诺书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黄州
黄州区关于实行人员和车辆安全有序流动的通告
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黄州区连续14天确诊病例零增长,取得疫情形势持续向好的积极变化。为切实做到“严格防”与“有序放”、“继续静”与“逐步动”相结合,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形成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秩序,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安全有序调整人员和车辆流动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所有流动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出小区、村组、公共场所必须主动亮证(含证件、证明)、亮码,严格进行登记、测温,戴好口罩,不得聚集,保持与他人1.5米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一)市内小区人员管理
1。小区卡口不撤、值守不松,对持证持码人员进出进行查验、登记、测温,切实维护好小区内部管理秩序。
2。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市场监管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交通执法人员、记者、网格员,市、区防疫指挥部工作人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出入证可进出小区。
3。已批准复工复产企业在册员工,凭小区出入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查验放行。
4。每个家庭每天可安排一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对外出就医和看望老人的允许进出,进出时必须亮明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
5。解除隔离后回小区居家未满14天的“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病人)不得外出。
6。从境外回黄人员,必须在规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7。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回黄人员,必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属于已批准复工复产企业急需的员工,由企业向区指挥部报备,经核酸检测无异常的可以正常上岗,需要办理小区出入证的可以办理,由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8。从国内中、低风险地区回黄人员,经向社区报备并查验出发地开具的健康证明或个人健康码“绿码”后,可进入小区居住,及时纳入社区、小区管理。
9。继续抓实抓好居民生活物资、药品代购服务及特殊群体包保服务。
(二)农村人员管理
1。只保留农村与城区之间的卡点,其余卡点原则上拆除。
2。农村要继续做到口罩不摘、排查不松、巡逻不断、宣传不停、包保不变,人员不聚集、不聚餐、不串门、不走亲访友。
二、车辆安全有序流动
1。原规定可以通行的车辆、经批准的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车辆、就医用车及返岗返乡车辆等,经查验后予以放行。
2。其他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以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
三、公共服务场所管理
1。公共服务场所实行限制清单管理,未经许可的一律不得开放运营。
2。对允许有限开放运营的公共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开放运营时必须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按指挥部核定经营场所的人员流量进行控制,组织消费者有序排队,限量分批进入并登记、测温。
本通告自3月18日零时起实施。
黄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来源: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黄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