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努力发挥服务决策 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

日期:03-17
政协委员

原标题:政协提案:努力发挥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

提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反映民心、民意、民声的“信息树”,是为推动工作建真言、献良策、聚共识的“智力库”。

省政协坚持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同步发力,经各方面努力,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为服务决策、推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省政协委员坚决扛起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认真履职尽责,共提交提案476件,立案337件,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332件。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办理机制,改进办理方式,规范办理程序,全部提案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委员,按期办结率、委员满意率均保持在100%。

提质量

质量即生命。对于一份提案来说,质量就是生命。高质量的提案,是提案办理成果转化落实的“根基”。

一年来,省政协以开展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为抓手,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积极参政议政体现在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同步发力,努力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连续举办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者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引导、鼓励他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问题,发挥各自优势,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高质量提案。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始终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工作的首位。召开专题政情通报会,征集印发提案参考选题,引导提案者撰写高质量提案;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提案达到30%,有力推动了提案的高质量;审查关口前移,邀请承办单位提前介入,协商解决提案审查中的问题,提高立案和交办的准确性,严格立案审查,加大“撤、并、转”力度,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积极发挥示范激励作用,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名义评选表彰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优秀提案34件、先进承办单位23家。

——切实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引导委员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发挥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的优势,集中智力资源提出集体提案,注重把政协委员的会议发言、社情民意、调研视察等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提案,增加平时提案的数量,力争提出更多高质量提案。推动承办单位切实把提案办理纳入工作部署,同业务工作一体推进,构建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制度健全的办理工作格局。

——进一步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工作,推动提案承办单位把好提案真正办出好成效。切实发挥优秀提案的激励引导、先进承办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提案故事”,围绕重点提案、有特色、成效好的提案办理工作典型,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探索开展好提案的案例分析,充分展示委员的履职风采和承办单位的工作成效,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强协商

委员满意率百分百的背后,是各承办单位百分百的努力与付出。

省政府始终把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均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具体办、综合部门协调抓的分级办理制度,构建了从提案承接到具体办理、从见面走访到征求意见、从办复办结到整理归档的链条化闭环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还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高质量办理提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办理前,各承办单位推行“开门办理”,采取视频语音联系、登门拜访、座谈讨论等形式,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衔接,真实掌握委员的意图和诉求,与委员的见面率达到100%。如,省财政厅每件提案至少与委员沟通联系3次以上,重点提案甚至达到了6次。

办理中,把委员提案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主动征询委员的意见,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委员。对已经解决的,进一步完善提高;对正在解决的,制定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个别条件不成熟或因客观因素限制目前不能办理的,耐心向委员进行解释,做好政策解读说明,争取委员的支持和理解。

答复后,全面推进提案复函公开,除涉密复函外,都主动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切实保障了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承办单位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赢得了广大委员的充分认可,委员满意度100%。

同时,创新性地开展了专题提案督办协商暨双向评议活动,邀请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自评和互评,第三方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并将结果向提案者和承办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推动了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重办理

提案提得好,凝聚着委员的责任;提案办得好,体现了党政部门的担当。

2019年,我省政协提案工作实现了“两个首次”:首次开展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活动,省委书记王建军领衔督办关于打造青海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点提案,省长刘宁领衔督办关于将我省打造为国家大数据中心灾备基地的重点提案,为其它提案的办理提供作出了表率;首次创新开展了提案办理双向互评和第三方评议,通过双向互评和第三方评议,丰富和拓展提案办理协商、提案监督方式,推进以商促督、以督促办,推动提办双方沟通协商,提高协商成效。

在省政府领导的引领带动下,省政府办公厅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召开提案集中交办会,明确提案承办单位,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承办、催办、联络、协调、审核、答复等流程标准,明确了答复时限及具体要求。同时,还建立了跟踪落实机制,将提案办理纳入政府“710”工作制度督查督办范围,实行线上线下全程跟进,适时掌握,定期督办,切实把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促落实

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答复上,更重要的体现在落实和见成效上。

各承办单位十分注重提案成果的运用,全力推动“文字答复”向“解决问题”转变,最大限度把提案落到实处,将提案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之举。

关于将我省打造为国家大数据中心灾备基地的提案,省政府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9—2025年)》,推进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关于加强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的提案,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协调省财政厅安排专项处置资金,定期回收、集中处置;

关于降低企业社保费缴纳的提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减负效果明显。

……

省政府系统将绝大多数提案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实质性举措,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使提案办理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落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过程。

在2020年提案工作中,省政协将认真落实《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好重点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在推动提案工作质量上功夫,在提案办理的跟踪、落实、反馈等环节上做文章,不断开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张晓英马暾)

时评

着力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凝聚共识,协助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大力支持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督办提案,发挥了示范作用。省政府副省长分工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积极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办理工作,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高度重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把研究提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相继出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政协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坚持政协领导、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各专门委员会每年督办1件重点提案,极大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各专委会、界别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提案质量稳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长期以来,省政协坚持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同步发力,把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贯穿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始终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工作的首位。突出抓好知情明政,搭建交流平台,召开专题政情通报会,征集印发提案参考选题,引导提案者撰写高质量提案。针对提案审查,实行审查关口前移,邀请承办单位提前介入,协商解决提案审查中的问题,提高立案和交办的准确性;严格立案审查,审慎确定立案提案,加大“撤、并、转”力度,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围绕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省政协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方式,增加协商密度,搭建协商平台。为发挥示范激励作用,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名义评选表彰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优秀提案34件、先进承办单位23家。

着力推进提案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在全省政协系统召开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专题研讨会,探索新时代提案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探索建立提案办理双向评议办法。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政协提案工作的成功经验,对提案的“提、立、办、督”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研究,改进提案提出前、提案办理中、提案办复后等各环节的服务方式,力求做到提案“优”“精”“实”。(张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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