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三个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日期:03-17
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舟山市司法局“三个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来源:省司法厅

舟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利用“三个新”工作模式,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排忧解难。

一、关注新焦点,全面排查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统筹处理机制,对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逐一登记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挥基层各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针对全市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大排查大化解,努力做到应排尽排、应调尽调、快调快结。突出宣传引导,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走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矛盾纠纷倾向和源头,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自1月24日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人民调解员共15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护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38次,涉及群众5万余人次。

二、运用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独特优势,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调解职能落实到位。优化拓展纠纷处理方式,建立“非接触”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启动网络调解、电话调解、微信调解等线上调解模式,实行疫情期间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归档。及时公布矛盾纠纷网上调解咨询受理联系电话,合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上调解平台、“浙里办”APP、“浙里调”微信小程序等在线调解通道,尽量减少当事人出行和接触。对有需要现场调解的,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提前预约,做好调解现场防控保护措施。目前全市已开通矛盾纠纷受理热线9条,网上受理平台5个,线上接待咨询1327件;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60起,化解矛盾纠纷450起,通过线上调解和“非接触”调解23起。

三、畅通新渠道,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调解服务。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及时调处。指导、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涉企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和专业指导。综合运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统筹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公证等工作职能和资源力量,构建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挑选政治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的专家型调解员组成专业团队,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87起,其中涉及合同纠纷53起,生产经营纠纷8起,物业纠纷49起,银行业纠纷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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