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城港首例跨国恶势力案件宣判
2020年3月13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防城港市首例跨国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公开宣判,纠集者刘某一审获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以来,被告人刘某纠集被告人蒋某成、肖某俊、高某、葛某、李某权、李某等人一起实施赌博、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构成以刘某为纠集者,蒋某成、肖某俊、高某、葛某、李某权、李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从我国境内引诱、组织嗜赌人员偷渡出境前往越南芒街市某赌场赌博,在赌客输钱无力偿还赌债的情况下,先让赌客签下欠条,再限制赌客人身自由,同时威胁、殴打逼迫赌客联系家属筹钱偿还赌债。截至案发,该团伙先后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3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行为1起,赌博犯罪行为1起及赌博违法行为2起,涉案赌资超过600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纠集被告人蒋某成、肖某俊、高某、葛某、李某权、李某等人一起实施赌博、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团伙已具备恶势力团伙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应当认定已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东兴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赌博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此外,对于刘某、高某等人的违法所得一百六十余万元予以追缴。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进入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当前也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案的宣判,对净化中越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环境,维护我国出入境管理秩序具有积极意义。东兴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常有序开展,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判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