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长发文称疫情防控“全面免除费用负担”

日期:03-16
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长发文称疫情防控“全面免除费用负担”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记者3月16日获悉,国家医疗保障局长胡静林在2020年出版的第六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文章称,在防疫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从费用保障、经办服务等方面,及时完善和调整疫情期间的医保政策,“全面免除费用负担”。

截至3月5日,各地医保部门累计拨付资金191亿元

文章称,1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明确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要求。

在这次疫情中,医保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保障措施?

文章介绍,为了打消患者的后顾之忧,让患者放心就诊,医保部门要求——

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异地就医患者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动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将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

“医保支付政策对医疗机构收治病患的行为有重要影响。”胡静林在文章中说,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不担心预算限制,能放心收治,在疫情特殊时期,医保部门及时调整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

对相关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占用当年总额预算指标。

文章还透露,为缓解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医疗救治。

截至3月5日,各地医保部门累计拨付资金191亿元,其中湖北省36亿元。

文章说,疫情期间,“两个确保”对于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制度创新。

疫情期间5项举措优化医保办事流程和方式

文章还介绍了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各级医保部门优化办事流程和方式所采取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对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及时办”;

放宽医疗保障业务办理时限,做到非紧急事项“延期办”;

加强经办场所消毒防护,让群众和医保工作人员“放心办”;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长处方政策,减少慢性病患者去医院次数,实现“便民办”;

通过互联网、电话、邮寄等非接触方式,推进医保业务“不见面办”。

胡静林在文章中说,抗击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的人力物力集中用于防控,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的正常就医需求被积压。医保部门顺应互联网医疗蓬勃发展的趋势,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

文章透露,武汉针对门诊重症慢病患者的需求,每日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超过1300单,向定点零售药店流转处方超过1100单。

及时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仅弥补了线下医疗缺口,而且迅速壮大了“互联网+”医疗市场规模。

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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