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殡葬车给亲戚送物资,为何上了热搜
作者:王心禾
3月14日晚8时50分,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海赋社区微信群,有群众反映“社区用殡仪馆车辆运送团购物资”。对此,黄陂区委、区纪委立即组织核实处理。15日凌晨5点“黄陂融媒”发布调查通报,“黄陂区乡镇殡葬车辆社会承包人吕某违规用所承包经营的殡葬用车给家住江岸区海赋江城小区的亲戚陈某运送生活物资,所送生活物资系殡葬用车承包人吕某个人购买,不是社区团购物资。”“决定对区殡葬管理所所长予以免职,并党纪立案审查;对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予以党纪立案审查;责成区殡葬管理所解除与吕某殡葬用车承包经营协议,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通告落款时间是14日,这意味着黄陂区做到了当天反映的民情当天掌握、当天调查并作出处理。通过调查,该区核实了“殡葬车送物资”的事实,同时也澄清了并非一些群众误以为的“送团购物资”,是“给亲戚家送生活物资”。对此,不少武汉当地网友拿三天前青山区一社区用环卫车给社区居民送团购平价肉的事作比较,对处理不解,比如高赞留言写道“前者是组织行为,涉及广大社区居民,这次个人行为对自家亲戚,解约免职有点冤”。类似留言很多,分分钟让“殡葬车送物资”上了热搜。
冤不冤,是个主观判断,需要对照事实找依据。此事由殡葬车而起,问题也在殡葬车——个人承包的殡葬车,能不能挪作他用?殡葬车属于殡葬专用设备,在通行费等方面享有方便和优惠。比如,《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就规定:“殡葬运尸专车经县以上交通部门核定后,免交车辆通行等费用。”因而用它送个人物品,确实有违民政对殡葬专车专用的使用规定;出于对死者敬畏,运送个人生活物品也有违公序良俗。因而依据劳动合同法解约,追究吕某民事上的“违约责任”。
殡葬车被擅自挪作他用,反映的是殡葬设备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武汉毕竟是疫情中心,特殊时期更要绷紧规范的弦,所以这里的免职更多是一种警示。因为,免职并不是公务员法上明确的六种法定处分方式,主要是作为干部任免的一种组织措施,意为暂停手中工作,配合做调查。被免职后是否要处分,还要根据调查后结论再定。
垃圾车给居民送平价肉刚过,殡葬车送物资又上热搜,实在需要引起重视。城市社区居民物资需要持续补充,人多量大,因疫情封闭管理后,可能仅一些专用车辆有机会进出小区,仅有限的社区服务人员、志愿者在对口送货,辛苦自不必说。但是,如何确保生活物资不断供,物流运力跟得上,确需努力拿出更多好办法。这或许正是上了热搜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