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20条财政新举措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3月14日,从山西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近期出台财政新举措,从完善“三保”保障机制、强化库款管理、编实编细预算、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基层财政造成的减收增支压力,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其中,完善“三保”支出保障机制方面,政策要求县级财政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市级财政要加大对所属困难县区保障支持力度,必要时通过加大财力补助力度、加快库款调度等措施给予重点帮扶支持;省级财政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财力倾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需要。
强化财政国库库款管理方面,政策提出要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省、市财政在已核定各县区当年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对县级财政日常资金调度暂不抵扣已留用资金,确保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全部留到县级使用。财政库款调度中,对于收入下降多、“三保”支付保障压力大的县区,给予适当超调;对于疫情防控支付保障有困难的县区,启动应急调度。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方面,政策提出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各级财政要更加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此外,省财政还就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
省财政将落实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对各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按月进行考核通报,并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靠前、靠后的市县予以奖惩,充分调动市、县财政加快预算执行、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的积极性。(侯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