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让生活更美好

日期:03-15
行政机关疫情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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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在该院检察监督大数据中心,将发布夸大食品功效广告的企业地理位置标注在可视化地图上,全面掌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情况,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贺俊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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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对一起销售假烟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讯问。记者沈静芳通讯员李冬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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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该区检察院日前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该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杜绝假冒伪劣口罩流入市场。通讯员刘雅何志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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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近日开展“3·15”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深入超市、农贸市场等,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履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记者刘立新通讯员胡传仁曹春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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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防疫办案两不误,在“3·15”来临之际,以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到各大药店摸排销售假口罩、抬高防护用具价格等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线索。记者胡文星通讯员刘鑫摄

浙江临海:有点“甜”的白馒头不见了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罗闻哲)3月12日上午,经过近一周地毯式的暗访,浙江省临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在该市早餐点没有发现一个有点“甜”的白馒头,这与当地行政机关上周回复检察机关的结果是一致的。

“那家店的白馒头有点甜!感觉不太对劲!”2018年6月底,该院在举办以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时,有市民当场向检察官反映。

松软的白馒头加豆浆是不少临海人早餐的标配。“问题馒头”的出现让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顿时警觉起来,他们主动与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对接,市场监管局随即开展相关行动,当场查获了吴某早餐店尚未售出的6个“甜馒头”。

经查,吴某销售出44个这样的白馒头,共计22元。这样的小案要不要管?临海市检察院认为,食品安全无小事,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案件不论大小,都必须认真办。于是,该院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查办。

吴某到案后称,从2014年9月开始,他经营一家制作销售馒头的早餐店,虽然是小小的一间店面,但周围都是去上班的居民,生意倒也还不错。2018年5月初,他认识了一位经营蛋糕店的仙居老乡。

“当时他准备停业回家,悄悄告诉我,有个‘好东西’,把它加进去,能让我的馒头口感更好,但不会有害的。”吴某说。

老乡口中的“好东西”,其实就是甜蜜素。为了一点“甜头”,吴某每次在和面时,都加入一点。据吴某交代,截至被查获时,自己共制作3次添加甜蜜素的白馒头,数量共计50个。

行政机关通过对吴某制作的6个馒头进行抽样检验,白馒头里甜蜜素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8年9月,行政机关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同年10月,该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包括对所有早餐点的“白馒头”进行全面排查,排摸出类似案件线索7条,行政机关均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该院认为,吴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食品的行为,虽然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9年8月8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该院正式对吴某公益诉讼立案。在依法公告后,同年11月28日,该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了让当事人吸取教训及达到普法教育目的,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支付赔偿金22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此后,该院又陆续对另外7起类似的制售“问题馒头”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均已受理。目前,因疫情影响还未开庭。

2月下旬,随着早餐点的陆续复工,为防止再次出现“问题馒头”,该院建议行政机关再对全市早餐点白馒头进行一次大检查。

“问题馒头已经绝迹!”上周五,行政机关及时将检查情况回复给了检察官。

盐城大丰:生产销售670万只“三无”口罩的店主被审查起诉了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董爱忠陈隽)明知是“三无”口罩,却在包装上标明“防尘防雾霾”、执行国家标准等,线上线下共销售880余万元,其中疫情期间销售50余万只,金额近60万元。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受理了王成杰、王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2018年底,王成杰偶然得知海绵口罩生产成本较低,便想以此挣钱。王成杰邀王健与其合作,二人一拍即合。

2019年1月,王成杰开始张罗生产事宜,王健从别人手里转来一家名为“迪风欧”口罩旗舰店经营。由于海绵口罩质量差,差评多、退货多,王成杰找到一种叫太空层面料替代,并仿照明星款口罩样式,同时包装上标明“防尘防雾霾”“医用”等标志。

很快,改良款口罩供不应求,二人便扩大生产、销售规模。王成杰先后确定了6个生产点(相关人员另案处理),其中5个系家庭作坊,缺乏规范的生产制度,加之面料、成品也未经过消毒处理,导致王成杰等人生产销售的太空层口罩存在做工差、褪色、有异味等问题。2019年5月,王健又购买了两家网店,同时销售口罩。2019年7月,王成杰与一服装厂负责人合作,由对方专门负责生产纯棉口罩和冰丝口罩。自此,王成杰等人通过7个生产点生产各类口罩,再通过3个网店销售。

今年1月下旬,受疫情影响,市场对口罩需求量突增,淘宝平台为稳定市场、惠及客户,要求所有口罩店铺采取限购限价销售政策。面对“商机”,王健有自己的“对策”,他要求客服将王成杰的联系方式提供给需求量大的客户,由其进行线下销售,并称自己销售的口罩能够防飞沫。

2月上旬,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王成杰等人销售的口罩系不合格产品,并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2月6日,警方对王成杰、王健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大丰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从物流清单、原材料采购记录、刷单交易记录、银行交易明细、产品鉴定等方面强化证据收集。2月20日,侦查机关将2人提请批准逮捕;2月22日,大丰区检察院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月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大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查明,2019年2月17日至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成杰、王健为谋取非法利益,合伙生产伪劣口罩670余万只,价值1000余万元;销售伪劣口罩590余万只,销售金额达880余万元。其中,疫情期间,王成杰通过微信联系,与多人进行线下交易,销售不合格口罩50万余只,销售金额59.3万元。

汉中汉台:自制“地沟油”的火锅店老板店员认罪了

正义网讯(记者倪建军通讯员吴霞)3月11日,由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代某涛、尹某繁、王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汉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桑成平担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汉台区法院院长杨建军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案件。

经查,2019年9月,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在受理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移送审查的该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亦涉及公益诉讼。

汉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桑成平带头承办该起案件,经过对案情审查后,决定对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随后按程序在媒体上发布诉前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和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委托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食用“地沟油”是否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等问题作出专业论证意见。

据了解,王某于2017年12月注册成立汉台区某青年火锅店,聘请了代某涛、尹某繁在后厨工作。代某涛、尹某繁为节约成本,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厨垃圾进行回收过滤,制作成“地沟油”,后添加在火锅底料中重新销售给顾客食用。2018年9月1日至9月5日,该店向市场销售添加“地沟油”的火锅底料总计2019元,约有超过30余人在该店食用添加“地沟油”的火锅。

该院认为,代某涛、尹某繁的行为不仅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格10倍的赔偿金和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时,王某作为该火锅店的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与代某涛、尹某繁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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