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为首的70人涉黑团伙,被公诉
据《海口日报》消息:日前,被告人陈先福、陈先照、陈先光等7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公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经营罪、非法采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重婚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先福、陈先照、陈先光等70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陈先福纠集陈先照、陈先光、李勇、王关伟、王业雄、李照杰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海口市石山镇为非作歹,肆意实施了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妨害公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容留他人吸毒、帮助毁灭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逐步形成了以陈先福为组织、领导者,以陈先照、陈先光、李勇、王关伟、王业雄、李照杰为骨干成员,并有李经国、王厚军、陈李进、王基智、符安桥等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扰乱他人生产、生活和经营,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公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非法经营罪、非法采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重婚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政事儿”注意到,陈先福原任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副局长。去年9月,海南通报了海口市秀英区陈先福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侦办情况。
通报称,2018年11月21日,海南省公安厅收到省领导批转的关于反映原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副局长陈先福涉黑涉恶问题的《实名举报信》后,海南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时任海南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副厅长刘海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海南省公安厅扫黑办立即组织专门人员成立核查组,对陈先福等人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核查。
2019年1月31日,海南省公安厅指定定安县公安局侦办该案。定安县公安局立即从全局各部门抽调13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李忠山任专案组组长,全力侦办该案。
经查,自2006年以来,以陈先福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在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委会文峰村一带,长期以暴力手段称霸一方,涉嫌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以及干扰基层组织选举等行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害百姓切身利益。当时查明涉及该团成员30多人。
根据海南省领导刘星泰、范华平的指示精神,在前期侦查取证的基础上,省厅牵头成立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海志为总指挥,厅刑警总队总队长朱洪山,定安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李忠山为副总指挥“1.31”专案行动指挥部,由定安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李忠山任现场行动指挥,于2019年04月01日凌晨02时许,组织定安县公安局、海口特警支队、海口秀英分局共378名警力,对陈先福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据当时通报,共抓获陈先福、陈先照、陈先光等31名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冻结、扣押、查封涉案人员资产共计约合4300万元,扣押涉案车辆22辆、刀具2把及金银首饰、烟酒等一批。
据报道,陈先福曾担任海口市公安局某分局副局长,分管刑侦,三四年前主动辞职,他与陈先照、陈先光为兄弟关系,抓获的3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多数是和平村委会同村人。“我们穿了防弹衣、配备了警用枪械,被抓时,陈先福、陈先照到海口某饭店包厢里与他人吃饭,当我们进入包厢时,陈先福一下子紧张起来,感觉瞬间就明白了我们的来意,他还说让我们善待曾经的战友。”办案民警透露。
在去年,中央督导组曾进驻海南督导。去年5月,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星泰称,中央督导组进驻海南督导期间,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部署要求,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个督导期间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成绩显著,先后打掉了海口陈先福、三亚刘庆鸯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铲除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