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口罩,假老师混入班级群骗钱……最高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日期:03-12
诈骗罪新冠肺炎

原标题:“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口罩,假老师混入班级群骗钱……最高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3月12日,最高检发布第五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专门聚焦疫情期间高发、多发的诈骗犯罪。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中,包括冒充“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3M”口罩的颜某诈骗案,冒充任课老师混入学生家长QQ群发布虚假培训通知骗取培训款的李某某诈骗案等。

男子冒充“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3M”口罩

“有大量N95口罩货源,可包机运输回国”

2017年,被害人鲁某某曾将房屋短租给回国暂住的被告人颜某,两人结识并加为微信好友。虽然颜某在国内和美国均没有固定工作及收入,但是经常往返中国和美国,对外声称自己是从美国回来的富商,吹嘘自己及家庭的经济实力,“自己开慈善公司,父亲开运输公司,母亲开公司卖维密胸罩,收入过亿”“家里有专机”“在美国关系很厉害”等。

在与鲁某某聊天过程中,颜某甚至吹嘘,2月24、25日要去西班牙参加会议、2月26日要去旧金山参加两个大的会议、5月要去白宫开会、6月要去西雅图开会等。

“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口罩,假老师混入班级群骗钱……最高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为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颜某

鲁某某发朋友圈介绍房地产融资项目,颜某表示很有兴趣,并声称能搞得定摩根大通的资金。长此以来 ,鲁某某认为颜某是有钱人,能搞得定事情。

2020年1月下旬,被害人鲁某某有意购买一批防疫口罩进行捐赠,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求购口罩信息。被告人颜某通过微信联系鲁某某,谎称其在美国有大量3M品牌N95口罩货源,可包机运输回国。鲁某某信以为真,并与颜某约定以人民币166万余元的价格购买2700箱(每箱40只)3M品牌N95口罩。

1月29日至2月1日,鲁某某陆续向颜某支付人民币16万元,并为颜某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12699元)作为“定金”。2月3日,颜某谎称该批口罩已运抵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让鲁某某继续支付尾款。鲁某某询问运输航班号,颜某拒绝提供,让鲁某某怀疑自己被骗。

2月10日,鲁某某至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区分局虹桥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于2月11日以涉嫌诈骗罪对颜某立案侦查,并在颜某暂住地将其抓获。经查,颜某在收取人民币16万元“定金”后挥霍殆尽,查获其购买的钻戒、游戏机等物。

2月12日,公安机关对颜某刑事拘留。2月17日,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颜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均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而是提出许多极具“迷惑性”的辩解。

针对颜某有口罩货源的辩解,办案机关通过调取其联系上家的微信信息,证实颜某只是询问货源,并没有订购行为,且与上家素不相识;针对颜某有发货行为的辩解,办案机关通过在DHL官网查询运输单号,证实颜某仅有下单、并没有实际发出口罩;针对颜某资金实力雄厚的辩解,办案机关查询其银行账户,对颜某母亲及妻子电话询问并录音,证实其虚构身份与经济实力。

据此,办案机关逐一排除颜某的辩解,案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同时,在认定既遂事实的基础上,追加认定被告人颜某诈骗人民币140余万元未遂的情节,对被告人犯罪行为全面准确评价,并在后续判决中被法院采纳。

3月3日,闵行区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当庭对被告人颜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颜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冒充任课老师混入学生家长QQ群

发布培训消息要求家长扫码缴费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其发现不少中小学开展线上教学,老师和家长缺乏沟通,遂打算模仿网络媒体中报道的行骗方法。此后,李某某先后购买3部手机,注册多个QQ号,购买用于收款的微信账号,并实施网络诈骗行为。

李某某以“班级群”为关键词大面积搜索教学群,并以学生家长的名义骗取老师信任,在获准加入班级群后,将自己的昵称、头像修改成和任课老师相同的样式,随后在群内冒充任课老师发布信息,以缴纳相关网课培训费用、教材费用等事由,要求班级群内的家长扫码缴费。

2020年2月13日,李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加入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学英语复习QQ群,随后立即将自己的昵称、头像修改成和任课老师相同的样式。李某某通过观察发现,早上九点这个时间段任课老师很少出现,正是他作案的“大好时机”。

他在群内以任课老师口吻发布信息称:为保证疫情期间教学质量,教育局将在复课后第三周统一组织校外辅导员进行培训,相关费用为1300元。李某某同时在群内发布微信二维码,要求每位家长扫码付款,有两名家长在诈骗信息发布后不久,即添加了李某某提供的微信好友。

为了达到快速作案、快速撤离的目的,李某某又在微信上扮演负责此次校外教学的辅导机构老师,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孩子班级和姓名,假意为其进行收款登记。两名家长信以为真、打消顾虑,各向李某某转账1300元。

收到转账后,李某某按照“小额、多笔、快速”的作案方式,立即删除微信好友并退出班级群。两名家长在继续咨询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从好友名单中删除,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案情通报后,迅速提前介入。经审查发现,疫情期间,李某某使用的多个微信号、QQ号被苏州、青岛、余姚等多地家长举报。

经梳理涉诈骗警情,对比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资金流入细节和被害人受骗日期、金额、地区,查实诈骗金额7128元。江宁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还发现,2月份以来李某某所使用的银行账号中另有30余笔小额资金频繁流入,单笔金额从数百元至千余元不等,可能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据此向江宁分局提出继续侦查的相关意见。

2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广西被抓获归案并被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机关。2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以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江宁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月27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老板为解决员工复工后防护急寻口罩

骗子谎称有现货,凭复工“红头文件”采购

被害人余某系南京某实业公司负责人。2020年2月,在接到允许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后,为尽快解决本企业200多名员工和合作伙伴复工后的防护需求,余某多方联系口罩采购未果,导致企业复工陷入困境,后余某通过网络反复搜索口罩供应渠道。

2月14日凌晨,余某发现一个微信昵称为“与归”的人在“源头酒精工厂资源群”中发布消息称,其有10万只口罩现货,单价3.2元,须凭复工“红头文件”采购。

“与归”通过微信逐一向余某展示了从业资格证书、厂商资质证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口罩实物图等虚假“凭证”,取得了余某信任。经协商,余某以3元/只的价格购进口罩10万只,并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支付定金17万元。

随后,余某多次催促对方发货未果,2月16日“与归”失联。2月17日,余某向南京市玄武警方报案。当日,警方在云南省沧源县将“与归”抓获。

经查,“与归”即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2019年3月,陈某某在南京某大学就读期间接触境外赌博网站,沉溺不可自拔,欠下数十万债务。同年10月,其辍学回家后无所事事。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一夜脱销,陈某某从中发现赚钱“良机”。

“归国富豪”谎称能代买口罩,假老师混入班级群骗钱……最高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陈某某通过微信发布有口罩现货的虚假信息

为更好地取信他人,陈某某要求购买者必须提供复工“红头文件”;并以逃避国家管控口罩价格为由,要求将货款定金打入其个人账户。在收到被害人余某的17万定金后,其立即将10万元转入境外赌博网站。

另查,陈某某还以类似方式,诈骗湖北、浙江、广西等地多个复工企业及群众,涉案总金额70余万元。

骗取钱款后,陈某某了解到可能会被判处较长刑期,准备从云南省沧源县逃往境外。2月17日,公安机关在沧源县某公寓将其抓获归案。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在得知犯罪嫌疑人赌博账户尚有余款时,建议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该账户余额提现并扣押赃款6万余元。2月27日,玄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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