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省建设厅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加快推动舟山市项目建设,舟山市住建局多举措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窗口服务人员在政务服务一线,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审批工作、每一个审批环节都做到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受理电话咨询70件、网上咨询36件、网上办理25件。
为推动项目建设,倡导企业网上申报办理业务,建立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网上专家视频会议工作模式,完成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荷花片区LC-15-01-10地块项目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网上专家视频会议。长峙岛CZ-c-18地块住宅项目由舟山市明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施工许可审批人员于2月18日线上收到该企业施工许可申报后,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通过电话咨询、微信问答等形式帮助和指导企业网上申报,并于当日颁发施工许可证。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和效率,该市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先开工、后补办”的审批流程。对2020年6月30日前需要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允许建设单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法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再委托图审机构进行审查。
企业资质审批人员采取电话咨询、微信问答等多种形式帮助和指导企业网上申报,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舟山市智慧房产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受理、审查企业资质申请,对经审查合格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颁发企业资质证书。疫情期间因有效期届满而申请资质延续的,按照企业意愿,可延期办理至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