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7号通告取消26号通告”后,湖北潜江最新部署了这些事
经历3月11日“27号通告取消26号通告”后,湖北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省防指通告,于3月12日早间就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发布了最新的28号通告。
28号通告共计5项内容: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潜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离潜人员在省内流动,凭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由劳动就业部门负责集中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精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潜人员安全有序返乡(北京市除外)。
四、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潜服务保障工作,返潜人员凭社区(村)接受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返回。返潜人员一律纳入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
五、属地政府负责外出人员信息收集分类、核实健康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报劳动就业部门,其他外出人员报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形成运输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
截屏图
此前的3月11日,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引发广泛关注。这份通告指出,为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现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26号通告予以取消,全市继续实行严格交通管制、人员管控。
澎湃新闻注意到,11日早些时候发布的26号通告介绍,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优化调整市内交通管控、人员管理和复工复产措施。
其中,在交通管控方面,“除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对外通道设立综合防控点外,撤除市域内所有内设交通管控点,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从3月12日8时起,逐步恢复市域内农村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以及渡口码头(跨市域渡口除外)”;人员管理方面,“符合无疫标准的小区(村小组)居民可以外出”;复工复产方面,“推动全市企业尽快全面复工复产”。
在湖北官方3月10日更新的全省市县疫情风险等级表中,潜江市仍位列高风险区。
而根据3月1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内容,在企业复工复产一块,潜江参照的是“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一级,即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潜江参照的是“武汉市以及省内其他高风险地区”一类,即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继续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