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十二条措施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期:03-12

原标题:我省推出十二条措施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青海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2项创新举措。

在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方面,我省提出,省级层面编制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目录,指导县乡村编制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引导村集体经济融入县域经济大盘子。按照“产业集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园区,通过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发展股份制经济或参股企业等方式,加强经济合作,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互利共赢。

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我省将用好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经济示范村。统筹整合省级支持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资金,加大地方财政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结合普惠金融综合示范试点区建设和推广“双基联动”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项目的重点支持。按照“该减必减,该降必降”原则,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为发展村集体经济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在强化干部人才支撑方面,制定乡土人才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类建立乡土人才动态信息库,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实施“返乡创业回引工程”,吸引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等人才回村创业,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强化绩效考核,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分批次安排村“两委”干部开展农业经济、工商企业管理等方向的大专学历教育,提升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战能力。

此外,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我省继续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的考核权重。(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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