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13条措施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经营困难

日期:03-10
疫情新冠肺炎北京

原标题:北京出台13条措施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经营困难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今天(3月10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行第四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冬介绍,为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北京市研究制定了13条旅游行业帮扶政策。

据陈冬介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保持从业人员队伍稳定,为旅游业恢复发展储能蓄力,在前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北京市文旅局进一步研究制定了13条旅游行业帮扶政策。

其中明确,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旅游企业相关审核事项办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陈冬表示,上述政策聚焦稳企业、稳就业,切实减轻疫情对旅游业的冲击和影响,帮助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共渡难关、稳定发展,最大限度整合了发改、财政、金融等政府部门的资源和优势来帮助旅游企业。在制定过程中,北京市文旅局广泛听取了旅游企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以确保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北京市文旅局还注重与文化和旅游部、市委市政府及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发布的相关政策紧密衔接,让旅游企业充分享受到困难时期政府对企业的关心和帮助。

链接北京市旅游行业帮扶政策13条

1、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暂退范围是已在北京市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专用帐户余额)的80%。

2、加强对导游的综合服务。

针对受疫情影响,导游无法按时换发电子导游证的情况,实施导游证延期换发政策,换证日期延期半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免收2020年18600名导游注册会员会费,并启动建立“导游爱心互助金”等导游行业自救举措,为从业人员提供帮助。

3、用好旅游发展补助资金。

北京市文旅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使用2020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明确3.45亿元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旅游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

4、提升旅游融资担保服务水平。

利用京郊旅游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开展担保服务,协调银行做到不抽贷、不断贷,积极配合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短期资金压力。

5、推动旅游投融资交易。

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和京郊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在疫情持续期间对我市旅游企业挂牌项目免收挂牌费,无偿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为旅游企业复产复工提前进行项目储备。

6、做好京郊旅游保险服务。

制定完善新一期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方案,做好疫情期间各项保险工作,为中小微旅游企业(户)在疫情结束后及早投入运营创造良好条件。

7、发挥财政奖励资金引导效能。

利用好入境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北京会奖旅游奖励资金、北京旅游商品扶持资金,加快拨付进度,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8、推动全市普惠政策落地。

建立与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帮助旅游企业获得社会保险、劳动权益保护、税收、金融、房租等相关政策支持。

9、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旅游企业相关审核事项办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提升审批便利度,通过邮件方式提供系统账号和密码查询服务,申请、核实、回复均在线办理。

10、加大旅游投诉调解力度。

按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化解指导》,成立面向社会的旅游律师服务团队,及时化解因疫情导致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依法合规的保护好游客和旅游企业双方利益。

11、开展旅游企业员工线上线下培训。

通过“北京旅游在线教育平台”帮助各类旅游企业在暂停营业期间开展员工培训。加大从事非遗传承项目的旅游企业人才培训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具有非遗技艺的旅游企业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1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经营困难,反映企业政策诉求,团结带领企业共克时艰。充分利用旅游学会智力资源,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关于疫情过后提振旅游市场的意见建议。

13、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发展在线旅游,打造在线旅游产品、推出精品文化旅游课堂。

发展在线旅游文创产品电商业务,鼓励全市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开发高品质的旅游文创产品。

新京报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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