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对医学隔离观察点及危旧建筑开展专项整治

日期:03-10
工作方案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东莞对医学隔离观察点及危旧建筑开展专项整治

从3月8日起至4月15日,东莞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医学隔离观察点以及危旧建筑开展专项整治。昨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医学隔离观察点以及危旧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畴的有全市范围内所有受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审批纳入监管的农民自建房、新冠肺炎疫情医学隔离观察点以及危旧建筑等。

重点排查医学隔离观察点

《工作方案》指出,既有房屋重点排查8类既有建筑:新冠肺炎疫情医学隔离观察点;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建筑;擅自加层、改扩建的建筑;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组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培训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等用途的厂房;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值得一提的是,房屋业主(安全责任人)从3月8日起对所属(管理)房屋安全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重点排查类别的既有建筑,一定要全面排查到位。经检查发现有危害房屋安全情形的,要按规定采取警示警戒标识、安全围蔽、加固或拆除、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等消除危险的措施,并及时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拉网式”排查在建工程

按照《工作方案》,整治工作分为企业(业主)全面自查自纠,属地镇街全面检查,市住建局重点抽查、督查等三种形式。市住建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将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3月8日起,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和民房监管机构要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存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对存在隐患不按要求限期整改或带病强行违规施工的企业实行从严从重执法,形成威慑力。

《工作方案》要求,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既有房屋安全事故防控专项行动,对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忽视安全、隐患突出、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

记者周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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