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积极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金补助政策

日期:03-09
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新冠肺炎

原标题:杭州市积极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金补助政策

来源:省建设厅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影响,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日前,杭州发布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指出“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在此基础上下发了《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引》,指导各、区(县、市)更好地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金补助政策,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申报、审批效率。

物业企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面向全市范围内为城镇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照属地要求实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补助资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执行,依据在管项目的住宅建筑面积进行核算,给予2个月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所在区(县、市)根据属地实际确定、公布,并可与物业管理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相挂钩。物业服务企业应以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其中,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要求备案,项目管理部(处)积极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落实防控措施或防控工作不到位,被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或者通报批评且拒不整改的,不得申请补助资金;物业服务合同未经备案或已经到期,但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提供物业服务并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可由属地街道(乡镇)进行确认。

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等工作均通过杭州政商“亲清在线”平台“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模块完成。平台模块上线后即可开始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作放弃申请。物业服务企业登录平台后,以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如实填报企业和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物业服务合同和申报承诺书。相关申报须知和操作手册于平台模块上线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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