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凡符合条件的涉疫案件,尽可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单鸽)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在当前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的刑事政策下,检察机关是如何把握认罪认罚从宽精神、有效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情案件时,凡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都要尽可能适用。与此同时,也要注重区别不同案件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对疫情管控、检查检测、隔离观察治疗等防控措施,有的群众因紧张慌乱,甚至产生对立、抵触情绪情绪,一定程度上导致发生矛盾纠纷,甚至暴力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严格依法办案,维护防疫管控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苗生明强调,处理这类案件,也要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特殊作用。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情案件中,凡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都要尽可能适用。”苗生明表示,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在依法从严的基础上,适当提出相对从宽的量刑建议。在办案中要注意教育引导,加大宣传疏导,降低人民群众的焦虑和恐慌,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对立。
不过,对于恶意传播肺炎病毒、暴力伤医、利用疫情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危害严重、主观恶性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苗生明提出,即便嫌疑人认罪认罚,在从宽尺度上也要从严把握,要体现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