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台十项措施 支持物流业加快恢复发展

日期:03-06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新冠肺炎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出台十项措施支持物流业加快恢复发展

[环球网综合报道]3月6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业平稳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安排部署,在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特别是3月3日召开的国常会,专题研究确定了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一系列举措。

具体包括十个方面: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等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三是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四是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五是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偿。六是对运输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七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等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八是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九是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十是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

刘小明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持头脑清醒,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序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复产复工,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推动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更好服务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住建部:有序推动工程开复工 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看好每道门,守护这座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