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稳岗补贴政策降低申报门槛,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减轻负担,市人社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印发落实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帮扶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启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目前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在网上审批通过百余家企业的申报申请。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市人社部门为了让更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纳入政策享受范围,用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进一步调低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申报门槛,将原来政策中的裁员率标准由3.51%调整为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比如,A企业是一家100人的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4人,裁员率为4%。按照过去的政策A企业是不符合申报稳岗补贴条件的,但按照新出台的哈人社发〔2020〕28号文件规定,裁员率低于5.5%,就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审批通过。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同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申领稳岗补贴政策,返还补贴标准为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区、县(市)工信部门认定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返还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哈人社发〔2020〕2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本细则执行期限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或国家、省有其他政策规定时止。后期针对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我市将按照国家、省新出台的相关政策遵照执行。”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按流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