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着消防员旗号借机推销检察官提醒三种常见情况
打着消防员的旗号,在多个小区物业、企业进行所谓的免费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实则借机推销消防器材。日前,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郑某拘役四个月。
2019年7月底,金山区某小区物业和居委会来了两名“消防员”,他们身着制式制服,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为由,要求物业和居委会通知沿街商铺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由于“消防员”手中拿着印有消防字样的笔记本、公文包等物件,这让物业和居委会工作人员深信不疑,很快便通知了沿街商铺负责人前来开会。
“先给大家播放一部消防宣传片,里面有很多典型案例,希望引起重视!”讲座上,“消防员”给参会人员播放视频、讲解PPT和消防知识,还发放了消防宣传单。
“消防器材尽量要买全,如果没有的话,就麻烦了!”培训结束后,“消防员”开始反复强调购买消防器材的必要性,并下发了一张购买意向调查表。他们表示,调查表里的消防设施至少要购买一种,否则如果因设施不齐全导致检查通不过,将会面临罚款。听他们这么一说,店主陈某向其购买了灭火器、灭火毯等设备。
无独有偶。沈某是某企业负责人,2019年7月下旬他在公司门口也遇到两名自称是消防员的男子,对方表示是来做消防培训的。看到他们穿着写有“消防宣传中心”字样的制服,又考虑到消防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工作,沈某没多想便召集了几名员工开起了消防安全讲座。
“我们的产品包修包换,网上都是假的,质量没保证!”在播放完宣传片后,“消防员”开始推销消防产品,还拿出一些消防器材进行演示。随后,他们拿出一张问卷调查表,向沈某详细介绍了多款消防器材。
“如果不配备这些,下次我们来检查就要罚钱了。”听到这里,沈某信以为真,立即下了订单。
不久后,冒充消防员推销消防器材的李某、郑某落网。
检察官提醒,目前比较常见的冒充消防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假冒消防人员,名为办讲座,实为推销;二是伪造并向单位发布“紧急通知”,收取资料费、培训费、组织消防培训等进行诈骗;三是假冒消防执法人员,推销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四是冒充消防队采购物品等。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消防机构不会推销、销售任何消防设施、器材;不承接、介绍任何消防工程,消防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时,要穿着制式服装,并出示执法证件。对拒绝或无法提供执法证件的人员,要加以留心,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