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治攀附者的下场
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陕西省一名省管干部被“双开”的处分通报,这份通报的主角,便是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贺久长。陕西省纪委监委经过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发现了贺久长身上的一些严重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一点,便是“热衷于站队进圈”,大搞“政治攀附”。
经查,贺久长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通过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政治攀附,谋取个人职务升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要求说明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将本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报销;违反群众纪律,不按规定公开厂务,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审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由于贺久长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贺久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也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对贺久长而言,有这样的结果,可以说完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从履历上看,1960年,贺久长生于陕西渭南。他的出生地,是关中平原为数不多的煤炭开采区之一。而他40多年漫长的职业生涯,也有不少时间都在与煤炭等能源领域打交道。贺久长曾长期在计委及改制后的发改委系统任职,久居智囊机构,对陕西经济,尤其是能源经济较为熟稔。
在仕途上,贺久长的“官运”一直不差。2006年4月,贺久长出任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此后,还曾兼任陕西省能源局局长。而他的“大展拳脚”,与这一时期主管这块工作的一位陕西省领导有不小的关系。这个特殊的省领导,便是如今已经落马的“大老虎”赵正永。
2001年,赵正永入陕任职,4年后升任常务副省长。其分管能源工作及主政陕西期间,贺久长于能源领域发力颇多。对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赵正永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贺久长则为参与者和执行者之一。2009年4月,为加快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陕西决定与神华集团,成立战略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为赵正永,该小组成员亦包括时任省发改委副主任的贺久长。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由贺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12年底,赵正永由省长晋升省委书记。次年2月,贺久长即从省发改委出任延长石油总经理,并在赵正永离任入京之后不久,回到省发改委,升任排名第一的正厅级副主任。
显然,在仕途上,赵正永是贺久长的“贵人”,贺久长在赵正永的“圈子”里也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通过对赵正永的“攀附”,贺久长“得到”了不少东西,但是,对权力和利益不择手段的追求也让贺久长堕入了无底深渊,并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9年1月,赵正永落马,很快,贺久长就被免职,随后被查,直到今年被“双开”。
纵观以往案例,贺久长并不是唯一一个被点名指出“政治攀附”问题的干部。2018年,《中国纪检监察报》曾专门刊文,对落马官员的“政治攀附”问题进行过分析。
文章指出:“所谓政治攀附,其主要特征就是以某人为中心形成一个政治利益同盟,同盟中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实质就是将自己的前途寄托在他人身上,希望通过他人的升迁来带动自己。在现实中,官员搞政治攀附,或是为自己寻找‘护身符’,认为朝中有人好做官,或是利用手中的资源达到一荣俱荣的目的,其封建余毒极其严重。但事实却一次次证明,搞政治攀附是条不折不扣的不归路。”
遗憾的是,不少官员都“栽”在了这条“不归路”上。2017年5月2日,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被“双开”,其处分通报中出现了“陈树隆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的表述。
2017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对外通报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搞政治攀附,利用职权为他人及企业提供帮助,对抗组织审查……决定给予姚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此,党建理论专家黄苇町表示,中央纪委在通报中提到的“政治攀附”,就是指姚刚在证监会期间通过利益输送的形式找“后台”,企图在政治上依附一个比他更有权势的“靠山”。
去年落马的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也是“政治攀附”的一把“好手”。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袁仁国的各项问题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
这些官员的“政治攀附”行为,或许可以在一时让他们跟着“贵人”得到好处,但最终的结局,却注定是“树倒猢狲散”——从攀附者到被攀附者,都不会有好下场。这一点,理应被所有官员牢记。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每日经济新闻等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