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企业纳税申报期限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

日期:03-03
疫情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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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3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依法将3月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即纳税申报截至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对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由省级税务局具体明确延期范围和时限。

新京报记者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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