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陀区司法局“四个不”扎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来源:省司法厅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普陀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响应,全方位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将责任扛在肩上,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疫情实情宣传引导、防控落实共建协作,全力打好区域内疫情防控主动仗。
一、当好疫情防控“宣传员”,做到正确引导舆论不缺位。通过“舟山普陀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及法律知识等200余篇。宣传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公众关心的“哄抬物价”“不配合疫情管理”“散布谣言”等行为进行防控知识普及,加强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实时更新解读群众有关疫情的“疑问”,消除社会恐慌。
二、当好一线防控“点位员”,做到主动下沉力量不退缩。积极响应区委政府关于充实力量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要求,迅速组织协调22名干部职工到一线开展疫情防控的宣传、摸排、劝导、登记等工作;坚守村(社区)重要疫情防控点,盯紧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坚决遏制疫情输入。同时注重加强对群众的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地争取支持与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端工作。
三、当好疫情防控“服务员”,做到靠前融入不失位。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成立普陀区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律师团队,截至目前,拟写政府机关法律意见书1份,为9家企业整理汇编《疫情下合同履行风险解答》《外向型企业如何应对疫情》等法律意见书6份、审查修改告知函3件;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解决企业问题5件、解答公众疑虑30余人次,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出谋献策。
四、当好特殊人群“管控员”,做到从严管理不懈怠。突出地运用“智慧矫正”信息化手段,采用“电子手腕+手机定位”的方式每日安排专人专项排查辖区204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社区矫正对象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报告所在位置和身体状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区一盘棋,明确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外出,海上作业人员请假期满后按要求返回,暂不批准外出。截至目前,普陀区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