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日期:03-02

原标题:天津二中院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二中院学术排名位列全国400多家中级法院的第二名,追平历史最好成绩。在本届学术讨论会中,该院组织干警撰写论文39篇,最终有8篇在全国获奖,17篇在全市获奖,因组织得力、成绩优异,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授予“组织工作先进奖”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本届学术讨论会是二中院近8年来第七次位列全国中级法院学术排名前十位。

近年来,二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大兴调研之风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学术调研工作为审判执行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学术研讨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和较为丰富的经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调研工作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的若干意见》,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院、庭领导积极带头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司法调研,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强化管理考核。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征文通知和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学术研讨动员会,广泛发动曾获奖的老作者和年轻作者积极报名参加,同时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参加情况和获奖情况纳入部门和干警业绩考核范围,在年终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级晋升当中有所体现,学术研究成果每年在全院通报。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将曾获奖老作者和有潜力的年轻作者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建立微信群开展研讨交流和经验分享;邀请天津法官学院专家教授来院讲座,围绕论文的选题和写作,与作者进行“一对一”指导;支持作者以个人名义承担院级重点调研课题,鼓励开展实证研究。四是强化服务保障。职能部门分阶段实时跟踪写作进度,提出写作指导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对论文作者给予充分写作时间保障,处理好工学矛盾;由专人收集整理近年来的获奖论文,共享研究资料;组织作者参加全市法院学术论文写作研修班,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五是强化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以及院内部刊物,搭建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不定期刊登优秀论文,同时积极向全国和全市刊物推发获奖论文,促进干警与各地法院同仁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激发干警参加学术调研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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