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业农村部提出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央广网北京2月29日消息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多项具体落实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并将进一步明确水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目录范围。
《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哪些可以人工繁殖、人工饲养,哪些不可以需要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部表示,将加快制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示:“从200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我们正按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将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依照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现实中,多数人对陆生野生动物相对畏惧,不敢轻易食用,但对水生野生动物的食用似乎更习以为常。农业农村部也将加快推动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比如,我们常食用的捕捞水产品,带鱼、鱿鱼等就不列入禁食范围。韩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严格落实关于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
韩旭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采取超常措施,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的违规交易。截至上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万多人次,开展联动执法4000多次,封控隔离水生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6254处,查封违规经营场所42处,停业整顿违规经营利用的商户162户,查获违规交易水生野生动物445只、制品1088.5千克。”
韩旭强调,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此外,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国家林草局明确要求各地对所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停止一切野生动物上市交易和运输等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春节前,各地执法部门已开始采取行动。
节前,江西省上高县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市场发现两位老人售卖野鸡、野鸭,予以现场收缴处理。该大队副大队长潘彦华对记者说:“我们当时就上前进行了劝说,让两位老人放生这些野鸡和野鸭,两位老人不是很配合。通过努力,我们最后还是将野鸡和野鸭收缴过来了,进行了放生。两位老人出售的野鸡、野鸭是三有保护动物,数量上还达不到立案标准,所以不构成犯罪。我们只是现场作了收缴处理,疫情防控初期,还是以宣传教育为主。”
从1月23日起,广东省要求全境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截至2月25日,仅广州市就已经查处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22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力表示:“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山区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贸市场、‘三鸟’批发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排查可能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储存、制作野生动物菜肴。”
在我国,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人工饲养已经形成庞大的产业链,与之相关的从业人员就业和利益如何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指出,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养殖户应积极转型。“《决定》对这些养殖户特别是山区的、偏远地区的养殖户影响确实特别大,比方说养野鸡、野鸭,包括养蛇的,会给各养殖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害。但是《决定》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引导,指导农户开展养殖转型或者调整养殖结构,并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从目前来看,一些养殖户包括一些就业人员的经济利益或者就业肯定会受到影响,但是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是大于个人利益的。”常纪文说。(记者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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