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省城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2月26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太原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医疗污水、城镇污水消菌杀毒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迅速作出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秋冬防”各项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一方面认真做好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另一方面全面监控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污水的消毒杀菌情况,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打赢太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月1日至23日,省城优良天数16天,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其中 PM
2.5浓度64ug/m3,同比下降19.0%; SO 2浓度27ug/m3,同比下降30.8%。太原市区综合指数5.48,比去年同期下降19.2%。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9个国省控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的监测断面占比44.4%,比去年同期下降11.1个百分点,劣Ⅴ类监测断面占比22.2%,比去年同期下降11.1个百分点。
疫情发生后,环境监测人员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6批次现场采样监测,疫情防控特征指标余氯均未检出,说明水源地均未受到疫情影响。对全市有医疗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5家次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全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未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