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全省181处疫情防控检查站已全部撤销
2月26日10时,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十场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强就“目前全省各地疫情检查点清障和道路疏堵保障情况”作通报。
检疫检查点撤销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迅速启动一级响应,全警停止休假,全员到岗到位,全力以赴做好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期间,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等省际、市际、县际交通要道设置181处疫情防控检查站,对进入我省的车辆进行逐车疫情防控检查登记,对重点地区车辆和人员实施劝返,对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实施检查隔离。据统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共投入警力6.5万余人次、警车6908辆,检查车辆96万辆,检查人员200余万人次。
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月16日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月17日凌晨起除西宁、海东、海北等3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16个入青省际检查点外,其余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路主线上的检疫检查站点逐步撤回,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应急运输、春耕备产车辆和人员流通。
2月21日国务院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后,为全力做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按照货运零阻碍通行、客运有序恢复的总要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撤销辖区内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打通“最先一公里”和疏通“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保障货运全程“零障碍”,切实保障物流运输路网畅通。
省公安厅同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撤站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不讲条件、不怕困难,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主动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27小时完成了撤销检疫检查点的任务。截至23日21时,全省181处疫情防控检查站已全部撤销,其中,高速公路检查点33处,国省道检查点84处,县乡道路检查点57处,火车站、汽车站检查点7处。实现了我省高速公路封闭出入口开通率100%、高速公路检疫站点撤销率100%、国道、省道检疫站点撤销率分别为100%。公安部对我省撤站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
道路交通保畅通方面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2月22日,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运输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就道路交通保畅通工作进行安排,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力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畅通。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通专用通道,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围绕物流配送服务,重点保障“米袋子”、“菜篮子”生活物资以及医疗应急、复工复产、春耕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运输畅通。
二是优化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允许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直接进城,并适当放宽其他货运车辆进城条件,加强对医院、货运站场、配送站点周边道路管控,增设重点运输路线指示标志,全力保障应急物资、民生物资在城市内顺利转运、配送。
三是全力开展疏堵保畅。针对务工返程流量回升的实际,在主干公路、进城路段、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易拥堵节点以及省、市(州)际交界路段、车辆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指挥疏导,严查严管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行为。落实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四是加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针对近期大风降温、降雪天气,加强协调联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清障施救单位,补足应急物资装备,并将救援车辆和应急装备投放到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重点路段。发生恶劣天气,加强高地配合、部门联动,及时铲冰除雪,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最大限度减少封路。
五是集中开展路面秩序集中整治。坚持等级公路和城市(镇)道路整体推进,依托执法站、收费站、治超站、农村劝导站,针对性开展路面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高危交通违法行为,做到疫情防控与事故预防两不误,确保路面不漏管失控。
六是加强重点车辆管控。加强对大中型客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巡查管控,严厉打击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转交交通运输部门从严处理。对包车集中运送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直通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加强源头管控和路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通行。
呼吁广大的客货运输企业和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客货运驾驶员不要因复工复产、抢抓工期疲劳驾驶、超载运输,广大的交通参与者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运输、不酒后驾驶,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青海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