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日期:02-26
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需在6月底前提交申请申请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为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通知),支持企业稳岗复产,帮助企业纾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了《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实施细则》(点击查看细则)。昨日,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政策问题,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了解答。

根据最新措施,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公积金缴存是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的重要方面。在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特殊时期,通过阶段性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举措,让企业减轻负担,这对企业稳岗复产、纾危解困具有积极意义与作用。”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最迟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全辖20个服务部提交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的《降比或缓缴申请表》,申请期限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如何选择降比、缓缴的情形?

二者择其一首选降低缴存比例

针对这一问题,成都公积金中心回复称,因受疫情影响申请降比缓缴的企业,包括各类企业,无所有制区分。降比与缓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

企业在提出降比、缓缴公积金申请时,要综合评估受疫情影响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程度,统筹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尽量减少对职工权益的影响。一般首选降低缴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与企业困难大小相匹配;困难特别大的企业,可申请缓缴。

那么,如何认定“困难企业”呢?据介绍,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降比/缓缴的,一般应通过职代会、工会等决策程序确定。鉴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发突然,情况非常特殊,并且大量企业尚未正式复工,难以进行有效的职工协商并召开职代会、工会会议,本次降比缓缴申请明确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认定。企业可通过“中国·成都”门户网站——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回应关切中的“成都市明确相关部门分工”,查询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仍不能准确判断行业主管部门的,可咨询12345(成都市市民服务热线)。

降比、缓缴期满后如何处理?

申请降比企业无须补缴降比期间部分

成都公积金中心明确,企业最迟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全辖20个服务部提交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的《降比或缓缴申请表》。企业申请降比或缓缴的期限,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对于降比或缓缴的基数,企业一般应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参照《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企业可将降比期内的当期实发工资作为基数。企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的困难情况认定后,可通过12329热线在全辖20个服务网点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再按照预约时间到所预约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已办理单位差异化缴存的民营企业最低缴存比例为5%。申请降比后,可在1%~12%的范围内继续保持差异化缴存状态。

申请降比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至缴存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无须补缴降比期间的部分。

申请缓缴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缓缴之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并补缴。补缴比例低于5%但不低于正常缴存基数1%的,应与职工协商,并经职代会或工会审议通过。(记者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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