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战“疫”执行“三统一”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河北高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利用移动执行平台、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执行工作。在有效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和执行干警生命安全的同时,推进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实现全省执行工作“三统一”。
统一管理,战“疫”执行智能化
河北高院执行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突出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中央、最高院和省委有关部署,对全省法院执行机构提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办案有关要求,明确要暂缓对涉及疾控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当事人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参与执行的,依法中止执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执行指挥调度工作新格局。河北各级法院执行局自觉强化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执行事务办理集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跨区域执行案件以事项委托为原则,形成覆盖全省、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执行指挥调度工作新格局,减少了办案人员跨区域流动。充分发挥移动执行平台培训功能,疫情发生后,河北高院根据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全省法院执行干警加强执行业务知识培训,使执行干警熟练掌握移动执行平台的操作使用,着重提高执行干警执行业务素质能力,并充分发挥移动执行平台培训功能,对执行涉及的法律和执行规范进行再学习,培训率基本达到100%,疫情期间全省执行干警移动平台上线达72747人次。
发挥移动执行平台优势,指导全省疫情期间执行案件灵活办理。移动执行平台突破了传统外勤办案、执行开庭、信息录入等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在当前疫情多发情况下,执行法官借助移动执行APP随时随地发起视频会商,与辖区法院的院局领导、其他法官、指挥中心等进行视频会商会议、请示或合议案件,在确保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员因工作感染的风险。河北高院执行局通过指挥中心下发通知,要求推进移动执行平台普及运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停、不等、不拖、不推。全省各地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线上方式,将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石家庄市桥西法院执行局便是办案信息化运用的生动案例。该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通信方式,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联系,督促执行、沟通和解、约谈终本,开启“无接触”执行模式,同时大力推行移动执行APP的使用,提升执行办案的信息化水平。承办法官无需到办公室就可以在移动执行平台上查询“案件详情”及“关联案件”,并能充分运用其“本地上传”功能即时上传办案凭证,实现网络办公的全程留痕。在中信银行申请执行陈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季磊副局长利用APP查看案件的基本情况后,通过微信平台与当事人沟通,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全部欠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随即,季法官将微信调解过程截屏,并通过“本地上传”功能上传至移动执行APP,实现及时留痕。
辛毅法官在办理张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时,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后也未发现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一直不同意终本。年后,辛法官通过移动执行APP平台“关联案件”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桥西法院有三十余件案件,于是将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最终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同意本案终本结案。辛法官将该案终本情况添加至APP“终本约谈”,并上传了当事人同意终本的电话录音,该案顺利报结。
依托智能化执行办案系统,提升执行质效。根据最高院执行局要求,防控疫情期间,应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为确保执行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河北高院执行局指导相关法院推广运用智能化办理执行业务的途径和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线上服务,通过跨域立案、电子缴费、网络查控、视频接访等方式办理各类事项;强调要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工作,结合本阶段人员流动性较少、消费支出较少的时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对执行案件全面开展“地毯式”网络查控。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4462件,执行到位金额42353万元,限制消费364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41人次、358法人组织。全省三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起网络财产查控63367件次,疫情期间,全省各级法院接收委托案件954件,办结923件,其中外省委托案件186件,办结129件。
统一指挥,防疫执行两不误
疫情期间,对于重大、复杂执行事项,尤其是涉防疫案件,河北高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和移动执行平台,进行点对点直线指挥,实现了快速反应、同步调度、统一指挥。
2月10日,北京高院执行局联系河北高院,称在北京市三中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线下查封冻结的邯郸和邢台两地23个银行账户和50多套房产马上到期且涉及金额巨大,如不及时采取续行查封冻结措施,可能存在资金转移的重大风险,将对申请执行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全国防控疫情局势紧张,无法派人实地办理,委托河北高院协调邯郸、邢台两地法院和相关部门予以紧急办理。对此,河北高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按京津冀执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迅速办理。副处长秦治国立即行动,周密安排工作,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度相关法院,部署任务,提出要求,邯郸中院和邢台中院闻令而动,同步推进。邯郸中院负责市内四区和一下辖县的8家银行12个营业网点19个帐户的续行冻结,调查团队全员上阵分成两组,一组续封5家银行10个帐号,另一组续封3家银行的9个帐号。有数家银行因疫情原因未开门营业,调查团队长李长江亲自沟通协调,阐明此次续冻的紧迫性,各银行网点同意全力配合,安排专人协助办理续冻手续。邢台中院院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线上指挥调度,加强干警加强防护,实现无接触办理业务。桥东、桥西两家法院提前与有关银行进行沟通,协调续冻办理时间,于2月12日完成所有续行冻结账户工作。
统一协调,合力执行助抗疫
疫情阻断了人们外出的脚步,但阻断不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脚步。疫情期间,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河北高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积极协调辖区法院对即将超期的银行账户进行续冻,以及协调解决涉疾控企业账户解封等事项,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和最高院指示精神,将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为抗击疫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紧急协调解封医院账户,全力保障疫情防控。2月7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唐山市某医院被列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需要购买治疗药品及防护物资等相关医疗用品,由于该医院银行账号被冻结,希望能够尽快协调处理。接到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后,长安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办案人理清案情,向申请执行人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和被执行人未来的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愿意在特殊时期以大局为重,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同时该医院表示疫情过后,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长安区法院当即特事特办,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协同唐山市中院,仅用了不到3个小时,完成了线上解除2个银行账号冻结措施及线下委托解除3个银行账号冻结措施。长安区法院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善意文明执行、依法支持医疗机构抗击疫情的实际行动和责任担当。
强化横向沟通,冀辽两地法院携手战“疫”。疫情发生后,辽宁某防疫药品生产企业承担了辽宁省政府扩大产能的重要任务,得到专项拨款,但因该企业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第三人,其银行账户被唐山中院丰润执行大队依法冻结。2月10日,辽宁高院向河北高院发函请求予以紧急协助,河北高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立即指令唐山中院予以全方位协助。接到唐山中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紧急通知后,丰润执行大队立即组织干警进行研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连夜作出解封裁定,委托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予以线下解冻,为企业扩大防疫药品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面前争分夺秒,保障医疗物资供给就是对疫情防控莫大的支持。在全民战“疫”的紧要关头,冀辽两地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防控疫情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依法采取善意执行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