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号召“拒绝野味”的你,真的知道什么是“野味”吗?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我们急于发出拒绝“野味”的倡议,呼吁拒绝野生动物交易。可是到底什么是野味,什么是野生动物,你真的弄清楚了吗?
记者|丘濂
什么是野生动物:从一份令人为难的问卷说起
如果你还认为自己能够分得清什么是野生动物,那不妨首先来做这样一份来自中科院动物所的问卷。相信你会被其中的选项搞晕。鸟笼里唱歌的画眉鸟是野生动物么?度假村里供人围观的羊驼呢?还有街上跑的流浪猫狗?
按照教科书定义,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动物在此时此刻是生长在人工环境还是自然环境,是一目了然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野生动物是一个物种和种群的概念。动物园里饲养的熊猫属于野生动物,这是因为饲养熊猫身上的遗传物质和在野外的熊猫种群并无区别,人工喂养只是为了能让这个种群更好地延续。一定条件下,人们还会将它们放归野外,实现野化;与此相对,户外的流浪猫狗尽管在广阔天地中自由漫步,但作为物种,它们被人类驯化的历史很长,人们早就通过干预,有了繁多的品种。在野外的流浪猫狗,追溯起来,仍旧是家猫家狗的后代。
让人为难的还有这“驯化”的含义。驯化是人类把野生动植物培育成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的过程。就陆生动物而言,有些动物是否是驯化动物是十分明确的。按照《畜牧法》修订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有鸡、鸭、鹅、猪、牛、马、驼、羊等家禽家畜。而有些动物是否能被驯化则是很模糊的,取决于人类野心,而非动物福利。
所以你搞不清哪些是野生动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哪些是驯化动物存在争议。“好比水貂这种动物,人们去做驯养繁殖,是为了使用它们的皮毛。但水貂是一种性格孤僻的动物,是难以被驯化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主任赵翔告诉本刊。《野生动物保护法》在2016年这次修改时,就考虑到了这点。法条把所有“驯养繁殖”的表述改为了“人工繁育”,后者表意更为中性。“‘驯养繁殖’则存在一种误导,暗含这些野生动物经过人类长期饲养和繁殖有可能被驯化。”经过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没有出现进化变异,依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畴。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江河湖海里面的鱼虾贝蟹属于野生动物么?毕竟“驯化”的对象一般指的高等动物(主要是哺乳类和鸟类),也就是身体结构复杂、组织和器官分化显著并具有脊椎的动物。人们很容易就把鱼虾贝蟹养起来,那么它们还算野生动物么?
中渔协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主任委员周卓诚这样和本刊解释:“人们往水里投撒人工繁殖所得的苗种进行养殖,或者进行增殖放流(向水域里人为投放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这些活动所得的产物依然可以算作野生动物,因为它们的生产环境和食物来源都是野生的。像是青、草、鲢、鳙这样的常见四大家鱼,除了在长江中上游有少量天然种群,其它各地水库河道都是人工洒苗,青、草、鲢、鳙基本是自然生长,这些也符合是野生动物的范畴。”
回看文章开头的问卷,一些有困惑的选项也就明确了。“鸟笼里的画眉鸟”属于野生动物,因为画眉人工繁育很困难,市场上流通的基本都是野外捕捉的个体。未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新修订时,画眉有可能会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朋友家养的乌龟或蟒蛇”都是野生动物,只不过某些乌龟和蟒蛇是可以进行人工繁育。蟒蛇和70%的龟鳖类动物都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这就意味着即使人工繁育,个人也不可以把它们当作宠物来饲养,在家来养并不能办理人工繁育证;“度假村里的羊驼”不是野生动物,因为在南美洲羊驼有着数千年的驯化历史,只是近些年才引入中国,国人并不熟悉;“公园里漫步的孔雀”也是野生动物。孔雀能够做到人工繁育,但是做不到被驯化。在孔雀发情期或者恼怒的时候,还会追着人来咬,所以特别要和它们保持距离。
什么是“野味”和“非法野味”?
当你明白什么是野生动物之后,或许意识到它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那么“野味”是否也可以理解成就是以这些野生动物来做食材么?这样一来,基本没有人能做到不吃鱼虾贝蟹,那么何谈拒绝野味呢?周卓诚告诉本刊,“野味”在现在的语境下,一般认为需要把鱼类和水生无脊椎动物排除在外的。“这两个类别绝大多数种类都是野生的,人类也都在吃它们;另外,它们是相对低等的动物,和人的亲缘关系远,除了寄生虫问题,不太会把其它的不良影响带给人类。”因此,对于“野味”的讨论往往局限了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一些水里和陆地都会生活的两栖爬行类动物。
华南海鲜市场
拒绝“野味”,一个最好的方式当然是只把自己的肉食消费局限在明确驯化的家禽家畜中,毕竟这些肉食来源就足以满足我们蛋白质需求。但是,人类的餐桌食谱是会不断扩大的。如果不能做到严格不吃“野味”,那就做到拒绝非法来源的“野味”。
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对于野味的限制那就要看《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是一部侧重于濒危动物保护的法律,覆盖范围并没有囊括所有的野生动物。它只涉及三类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还有“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第三十条这样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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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就是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无论是人工养殖和野外捕捉,都是明令禁止食用的。2017年6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国内的本土物种有马鹿(二级)、梅花鹿(一级)和虎纹蛙(二级)三种,也意味这三种是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物种,因此得到豁免,它们人工繁殖出来的种群可以食用。
除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之外,省级重点保护动物、“三有”动物,还有大量不在保护法名录里的“三无”动物,都可以有合法途径进入市场。比较好一点是,野保法对于以食用为目的,来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是禁止的。它们走上人们餐桌,合法方式几乎只有一条,那就是能够获得人工繁育的许可,以及通过完成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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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哪些野生动物获得了人工繁育许可是明确的,但这里存在着“洗白”的问题。“像是林蛙,养殖费用昂贵。所谓的养殖户基本就是在林子里围上一块带溪流的地,再往里面投喂饲料。”赵翔说。而即使有人工繁育许可,检验检疫环节也可能出现问题。在视频平台上人气颇高的华农兄弟,就说自己有合法养殖竹鼠的执照,但因为无法获得检验检疫证明,因而不能在电商平台上售卖。
事实上,我国有能力进行检疫的动物非常有限。农业农村部只颁布了生猪、家禽、反刍动物、马属动物、犬、猫、兔、蜜蜂等10种动物的产地检疫规程。赵翔就说,有的动物,是可以参考已有动物的检疫流程进行检疫。“有蹄类的检疫就很成熟,鹿肉就可以参考牛羊肉来检疫。但一更多非传统家禽家畜的检疫,我们是没有经验的。”
从“吃”规范最可行
那么要让“野味”真正合法进入市场应该怎么办?赵翔所在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最近的提议是能够设立一个“特种养殖动物”的白名单——首先暂停发放新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对已有许可证的进行彻底的普查。对那些驯养种群不可持续、需要不断从野外捕捉野生动物进行补充,以及有“洗白”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执法,一律取缔许可;另一方面,也对合法的经营者进行重新认证,授予新的许可。而这些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繁育的子二代已经适应人工环境的动物,干脆就能划出野生动物的名录,成为“特种养殖动物”,移出野保法的范围,采取类似家禽家畜的管理方式,规范检验检疫等环节。
在现阶段,无法搞清哪些“野味”真正合法时,应该怎么来吃呢?除了传统的家禽家畜,其实还可以去自行了解已经成熟的食用养殖动物,比如鹌鹑、肉鸽、牛蛙这些。疫情爆发之后,有的地方一度连牛蛙的销售都暂停了。但其实,牛蛙原产于北美,它是上世纪60年代由古巴总统卡斯特罗牵线促成,从古巴引进中国的一种经济物种。国内所见牛蛙都是人工繁殖,或是逃逸到野外的种群。如果市场行情不好,牛蛙无法销售,养殖户就会弃养。这样牛蛙就会成为一种非常有害的入侵动物。它们有着个体大、生长快等优势,会和本地蛙类形成竞争,引起生态失衡。如此一来,不吃牛蛙反倒有了一系列问题。
人类对于野生动物的利用还有着很多方面。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最近把全国已经获得人工繁育许可的野生动物做了梳理。“我们发现,从产业的经济规模来看,获得许可的野生动物主要是用作中医药和皮草这两个板块。相对应的,梅花鹿和鳄鱼就是获得审批数量最大的两种动物。为了食物用途而进行的人工繁育只占10%左右,其实是个很小的比例。”赵翔说。
正是这10%,却和人类的公共安全紧密相关。这个板块也最容易涉及野外盗猎的行为,毕竟从皮毛利用的角度,野外个体是没有养殖个体光滑柔顺的,不太容易出现非法捕猎。“吃”只是终端,它牵涉到野外捕捉、运输和交易整个漫长的链条,病毒传播的风险潜藏于每个环节。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爆发后,由“吃”入手,来规范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利用,是最为紧迫,也是最为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