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患者出院管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及省卫健委的相关工作要求,2月21日,市卫健委多举措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的管理。
无缝隙搞好管理交接。定点收治医院对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在安排患者出院前,提前通知患者居住地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安排患者出院转运相关事宜。定点收治医院和患者签订告知书,详细告知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患者出院时,做好与患者接管单位的衔接,并签订交接确认书。
加强隔离观察。各县(市、区)要对出院患者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隔离地点要与其他隔离人员分开,至少做到功能分区分开。每天监测、登记其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核酸检测为阳性,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转运工作。工作人员在开展医学观察和随访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严要求确保万无一失。出院患者隔离14天后,对接定点医院要对其再进行一次复查咽拭子和胸部CT,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仍为阴性,肺部炎症病灶基本吸收,或残留纤维条索,才能解除隔离。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