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一线医务人员和患者,国家保障来了!

日期:02-21
新冠肺炎

原标题:@所有一线医务人员和患者,国家保障来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

@医务人员

工资、补助、津贴

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工作补助。

申请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此项津贴标准将于近日下发。

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绩效工资总额,一线的医务人员额外发放工作补助。

明确医务人员因工作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

充分休息、及时救治

落实好排班,充分休息,保证医务人员得到良好的照护。

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所有医务人员每天都要测体温、上报,监测健康情况变化。

做好医务人员的医疗救治。一旦感染,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救治。

@患者

先救治后结算,药品和诊疗纳入医保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的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动态调整医保的支付范围,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

医保费可缓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未持卡或者医保待遇异常的患者,采用医院记账形式,待疫情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清算。

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的经办业务,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所有专治医疗机构都纳入医保定点

目前全国所有的专治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定点,包括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救治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的都予以报销。

@慢性病患者

合理增加慢性病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就诊配药次数

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例如山东、海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对于门特病等患者,支持根据病情需要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北京市支持所有门诊用药在遵医嘱、保安全的情况下,开药量放宽至3个月。

最新版诊疗方案

七大变化

传播途径——明确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高浓度的气溶胶的持续暴露或者长时间暴露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风险,气溶胶传播风险是有限定条件的,不是一般情况下都可以传播。

病例核酸检测——去掉了“上呼吸道标本或者血液标本核酸检测阳性”中的上呼吸道和血液标本,大便标本做出阳性也可以做诊断。

重症患者诊断标准——新增即24小时到48小时肺部影像学快速进展大于50%的情况要按照重症病例进行管理。

取消临床诊断病例——目前诊断标准全国都是一样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

临床可能有效的药物纳入方案——磷酸氯喹和阿比朵尔适用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推荐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可以使用恢复期患者的血浆进行治疗。

强调中医药的作用——清肺排毒汤已经明确纳入诊疗方案。

增加出院病人的管理——病人出院后,建议在家里面进行监测随访两周,要定期量体温;建议出院病人在家里也要戴好口罩,在通风的房间,如果有条件最好单人一个房间,注意手卫生、实行分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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