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 返岗就业工作指南》的通知

日期:02-20
农民工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关于印发《贵州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指南》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州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贵州省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指南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的部署,各地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胜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支撑。

一、市县政府履职尽责,压实责任。

市县两级政府要主动扛起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职尽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推动,采取有力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要以县为单位,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2月底前有就业意愿农民工全部返岗就业。各地要全面整合涉及农民工返岗就业的人社、发改、工信、交通、卫健、教育、农业农村、国资、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动态调度、及时发布用工需求。

一是积极摸排省内用工需求。一方面摸排调度省内国有企业用工情况,包括用工规模、返岗人数、未返岗人数、需招聘人数等,另一方面摸排调度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用工规模、返岗人数、未返岗人数、需招聘人数等情况。二是开展省外用工对接。市县两级要积极衔接对口帮扶城市和黔籍务工人员集中地区,摸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用工需求、返岗情况等;积极发挥驻外办事处、驻外就业工作站点、金融服务中心、商会和劳务公司等作用,调度收集省外岗位信息。三是及时发布岗位信息。根据省内外收集信息,筛选出合适岗位,通过网站、手机APP、广播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微信、短信等主动向农民工推送岗位信息,引导参加网上自主择业,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双向对接和匹配。

三、加大推送力度,保障劳动力供给。

一是加强当地劳动力供给。针对有就地就近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主动推送省内产业园区、当地产业、企业、扶贫车间、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等岗位需求信息,增加本地农民工就业供给,为当地产业、企业发展提供劳务保障。二是帮助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返岗就业。已联系好岗位的,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协调保障交通,及时输出就业;未联系好岗位且准备外出的,要及时通过县乡干部、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广泛组织发动,加强对接,尽快促成就业。三是强化帮扶工作。向暂无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动员积极参与就业准备。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保障,促进返岗就业。

一是梳理公布政策措施。各地要认真梳理现有帮扶农民工返岗就业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包,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信、短信、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农民工公布,提高知晓度和覆盖面。二是强化交通保障。各地在组织农民工返岗工作中,要加强劳务运输的组织管理,采取包车、专列等方式,制定一车一策运输方案,实现“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要首选当地运输公司、旅游公司,每车参保,配备好带车干部和医务人员,开好健康证明,既保障农民工安全返岗,又促进当地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加强资金支持。各地要整合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用好用足,支持农民工返岗就业。省级将对工作开展好、输出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一定奖补。四是做好数据归集和报送。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摸清返岗就业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以及外出方向、务工企业、外出时间等就业信息。建立“每日一调度,三天一专报”工作机制。主要报送省外就业人数、返岗输出人数、省内就业人数(包括园区就业人数、企业就业人数、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就业人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就业人数等)、收集岗位个数等。五是加大农民工有组织返岗就业宣传力度。各地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加强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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