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立法革除滥食野味陋习应点赞
2月1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是该省在全国率先立法,运用法治方式对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倡导“舌尖上的文明”,将为福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相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2月18日《厦门日报》)。
中国有句老话: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无论是17年前那起怵目惊心的SARS疫情,还是如今这场全民参与、激战正酣的新冠肺炎阻击战,流行病学研究者无不把病毒源头指向蝙蝠、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管住嘴”已成亿万国人痛彻心扉的反思与共识。福建省率先以立法方式向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说“不”,可谓顺应了民众诉求,让从源头务实“管住嘴”有法可依。
在中国传统饮食文化里,“山珍野味”曾被视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很多人认为野生动物属纯天然生物,食用后能有助人们延年益寿。而在经济迅速发展、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更有一些人把能吃到稀有野味当作显身份、炫富贵、摆阔气的机会,以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和猎奇欲。这其实是一种认知误区和饮食陋习。
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会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也无益于食用者的身体健康,更易导致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与流行。据专家介绍,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相比,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能量等主要指标上相差无几。更为重要的是,人类约70%以上的传染病发生都与野生动物有关,而鸟、鼠、兔、蛇、蛙、刺猬、蜥蜴、蝙蝠等动物是许多病毒的自然宿主。这些病毒对宿主动物的致病性较低,但对人类健康却可能造成极大危害。
摒弃陋习需要人们认真转变思想认知,由衷敬畏自然生态,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自觉纠正猎奇性、炫耀性等不健康消费理念。同时,政府、媒体和出版机构等部门也要加大相关知识普及和认知引领力度,避免再有“果子狸全身都是宝,它们的肉可以吃,是我国历史悠久的稀有‘山珍’”之类出版物误导现象,让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查阅我国现行法律,尽管不乏《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相关《目录》等的法规体系,但其保护宗旨多在物种抢救、医用或科研等目的,极少从禁食和预防疾病传播角度出发。福建省的率先立法,无疑是对填补法规漏洞、完善制度设计的有益尝试,其破冰与引领意义值得关注。相关烹饪协会也需据此跟进相应行业规范,杜绝制售野生动物食品。
徒法不足以自行。摒弃滥食野味陋习还需在拥有良法之后的务实践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罚当其罪,只有让滥食者真正付出咎由自取和得不偿失的违法成本,才能有效筑起防护墙、管住大嘴巴,提升饮食文明,避免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