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三地检察机关协作推进沪苏浙一体化战"疫"

日期:02-19
疫情新冠肺炎

原标题:浙江嘉兴:三地检察机关协作推进沪苏浙一体化战"疫"

正义网嘉兴2月19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缪婷)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作为国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的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三地检察机关将在诉讼服务、办案协作、法律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矛盾化解和助企服务等六个方面全面深化三个检察院之间的协作。18日,上述三个检察院经过共同协商,制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共同做好一体化示范区疫情防控期间法律监督各项工作。

记者注意到,在诉讼服务一体化方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在当地统一受理有关约见检察官申请、证据衔接、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法律意见书提交等事项,交属地办案检察机关予以配合办理。推行律师阅卷“网上预约、跨省阅卷”服务,由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委托办案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通过“约定途径+约定方式+约定密码”的形式进行电子卷宗传送,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刻盘后交由当地律师。

在办案协作一体化上,推行跨区域取证协作等部分执法工作“代办制”,在案件管辖移送手续、异地权利义务告知、异地询问证人、异地提审等方面相互提供便利条件。对各自区域内发现的跨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特别是涉及疫情联防联控、企业复工等领域损害公益、示范区营商环境的线索,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妥善协商案件管辖、主办协办、移送立案等问题,必要时可采取联合办案、分头报批等形式加快办案进展。

在涉疫犯罪案件惩治一体化方面,实行信息实时通报机制,在办理涉及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做到案前第一时间通报基本情况,案中第一时间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案后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加强跨区涉疫情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和案件会商,采用电子方式及时交换法律文书,工作例会改为网上形式,严格执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和威慑力。

三地检察机关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一体化,试行社区矫正人员异地委托监管机制,针对社矫人员已请假外出一时无法返回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商外出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一个目的地司法所委托协同监管,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方检察机关,有关活动记录、工作资料和矫正活动实行互认。建立跨区域企业社矫人员返工复工绿色通道,由居住地检察机关审查返工条件,工作地检察机关复审,推动相关人员正常返工复工。

据了解,疫情期间,三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互通当地重点信访人员动态和突出信访矛盾等重要敏感信息,防止疫情期间行政边界跨区域发生干扰疫情防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依法妥善参与化解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将化解矛盾纠纷关口前移至行政复议和诉讼阶段。实行宣传协同、网络舆情联合管控机制,统一对跨区域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宣传和引导,适时、协同发布信息。

同时,三地检察机关还将强化助企服务一体化。严格区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依法妥善办理房屋租赁、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申请监督案件,涉及青吴嘉不同行政区域涉企人员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统一开展研判,较好落实慎捕慎诉要求。强化涉企法律风险防范和服务,监督推动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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