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总工会向全市929个社区下拨197.3万元慰问金

日期:02-19
疫情劳动模范新冠肺炎

原标题:哈市总工会向全市929个社区下拨197.3万元慰问金

为关心帮助坚守在全市各社区一线职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拨第三批2020年疫情防控慰问专项资金197.3万元,用于慰问社区一线疫情防控职工。

专项资金将用于全市929个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干部、下沉的机关党员干部、物业保安和志愿者等。用于购买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保暖御寒物资和用品。

按相关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重点用于在抗击新冠肺炎期间社区一线开展保障服务。防控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物资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慰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慰问物资质量。如果资金不够,可以使用2月14日市总工会下拨的疫情防控专项慰问资金,用于补充。

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支出。对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各区县(市)总工会,收到此次拨付的慰问资金和2月14日拨付的慰问资金后,须按照要求,尽快发放使用到位,真正体现工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职工的关爱,充分发挥慰问资金的应有作用。

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

全市劳模发挥劳模带头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担责

18日,哈尔滨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劳动模范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劳动模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劳动模范要主动作为,积极担责。

广大劳模要提高站位,切实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发挥好劳动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动力。

要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要求。坚决服从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执行隔离要求,劳动模范在积极做好自身和家人防护的同时,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弘扬正能量,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要率先垂范,主动冲上防控工作一线。防控一线的劳模要率先垂范、冲锋在前。待命在家的劳模要主动与所在街道、社区对接,积极参与站岗测温、登记排查、知识宣传等各项防控工作,率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要守望相助,积极为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要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积极捐款捐物,特别是劳模企业家要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力量为疫情严重地区捐赠急需物资,真正体现用博爱善举彰显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奉献。

要立足岗位,为企业复工复产建功立业。越是艰险越向前。广大劳模在疫情面前更应体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积极投身企业复工复产,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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