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细化出台十一项具体措施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日期:02-19
医疗应急物资新冠肺炎

原标题:省财政厅细化出台十一项具体措施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赵晓慧通讯员何菲李东瑞)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该厅细化出台11项具体措施,有力有效支持全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供应。

为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所需资金保障,省级财政设立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省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事项。市县财政也将划拨专项资金,用于物资采购、储备和管理工作。

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省级已建立重点物资储备库,支持医疗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增产增供。市县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扩大收储范围,增加储备规模,特别是要增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规模。

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医用连体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等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对于积极响应省统一调拨要求,在疫情防治物资保障中积极供给政府收储的,按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优先给予技改资金奖补,并在工业设计、两化融合、技术创新、品牌创建等领域优先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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