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法院开启在线办案模式
太原中院:挖掘网络潜能有序审理案件
近日,太原市中院院长侯晓东再次部署防疫期间工作,他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防控期间信访、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学习,不断挖掘网络潜能,尽最大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信访工作、诉讼服务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做好重点案件的互联网排期,做到轻重缓急有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当下的司法需求。防疫期间,该院于2月10日启用“云间”法庭,开启了运用网上庭审系统办案的新模式。其间,该院执行局积极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云间网上庭审系统”“一案一账号系统”等执行功能,在网上执结了一起货款纠纷案。
大同中院:畅通线上服务渠道
2月1日起,大同市两级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并向大家公布了案件在线办理的多种方式。该院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已安排开庭审理的案件,由各相关法院与当事人协调合理安排时间。非特殊案件,一律推迟开庭时间;特殊案件必须开庭的,相关法院要严格控制旁听人员数量,加强安全卫生检查,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条件的法院,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网上开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依法向案件所在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涉执行案件,大同两级法院不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部门要加强网络查控执行力度,尽量采用网上执行措施,一般不采用现场执行方式,并严格控制到外地执行;全市两级法院均须对外公布相关联络电话,确保工作时间有值班人员值守,保持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渠道的畅通。
阳泉中院:迅速制定审执工作方案
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阳泉市中院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审执工作方面,该院要求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进行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咨询等;各审判团队要合理安排开庭、调解、会见当事人等事宜,积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调整开庭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依法申请延期的,应当予以准许,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局要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线上财产查控,一般不进行线下查控,原则上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办理执行案件相关事宜,不得接见或接触当事人。防疫期间,该院以图文的形式多次发布了线上诉讼方法及具体流程。
长治中院: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
面对严峻疫情,长治市中院坚持线下科学防范求实效,线上司法服务不间断,努力实现战“疫”、办案两不误。为最大限度确保各项诉讼活动不延迟,该院依托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实现了法官和当事人的“隔空对话”,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2月12日,该院网上庭审了一场离婚纠纷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书记员在开庭前指导当事人完成云间网上庭审系统的注册和登录。庭审中,主审法官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后,归纳了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同时开展线上调解。随着闭庭的法槌声敲响,电子笔录同步生成,二维码弹出。法官、书记员及当事人在手机上扫描二维码,签名并提交,庭审顺利完成。
晋城中院:提前筹划提高诉讼效率
在这场疫情的考验中,晋城市中院提前筹划,迅速行动,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合理安排案件延期审理。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这把钥匙,为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提供更好的“打开方式”。2月5日,在征得当事人周某与魏某同意的情况下,晋城中院敲响云上法庭“第一槌”,利用远程开庭系统对一件民事二审案件进行询问和调查。近日,该院又成功在线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利用云上法庭系统,法院人依然奋战在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
朔州中院:科学安排审执工作
疫情当前,朔州市中院及时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醒,并科学合理安排审判执行等工作:因春节假期延长受影响的,取消于1月31日至2月2日已排期的庭审、听证、调解、质证等审判活动,由各承办人提前向当事人做好通知和解释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诉讼事项办理。信访接待人员做好来访人员解释劝离工作。依法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视情延期。在执行工作中,应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线上财产查控,一般不进行线下查控。要充分运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办理执行案件相关事宜,不得接见或接触当事人。近日,该院再次强调,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谋划和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部署互联网庭审系统,借助“互联网法庭”进行远程审判,坚持“以网上办案为主,以线下办案为辅”,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各方面工作得以兼顾,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忻州中院:全力以赴推进线上司法服务
疫情暴发以来,忻州市中院第一时间发布《特别告知》,建议群众优先选择通过忻州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在线方式或邮寄方式办理立案和提交证据材料;如果在节后上班期间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请优先选择通过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全市法院将继续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查控,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案件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部分诉讼服务事项可以足不出户在线办理,并提供了具体操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忻州中院将继续全力以赴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并将努力通过多元化诉讼服务方式和信息化手段,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吕梁中院:及时调整诉讼服务工作
1月28日,吕梁中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调整诉讼服务工作。根据最高院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该院暂时封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采取网络公告、电话联系等措施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服热线、中国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诉讼事项办理、咨询、调解;对近期已安排开庭的案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均予延期开庭;限制集中执行和外出办案,并协调华宇公司拟开设互联网法庭,对近期必须开庭的案件进行互联网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的安全和监控。
晋中中院:“隔空审案”阻疫情
疫情防控开展以来,晋中市中院党组积极谋划部署相关工作。该院院长史红波要求,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探索开展网上信访工作,同时积极学习先进法院经验,加快推进互联网法庭建设工作,开展线上审判,不能让群众因疫情影响正常诉讼;要着眼审判执行工作,严格法定程序,对依法延期审理的案件,法官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提前做好疫情过后的工作筹划和安排,做到后程发力,力争不因疫情形势影响全年工作步伐。晋中两级法院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不断推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等便捷的诉讼服务举措,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庭建设工作,开展线上审判,不因疫情阻断审判执行工作,为疫情树起了“隔离带”。
临汾中院:启用“云间”法庭审理五案
“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科学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保障。”疫情发生以来,临汾市中院院长周太生强调,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度,但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这段特殊时期也是检验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关键时期,要推广使用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平台调解、网上执行等电子信息手段,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把疫情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依法得以实现。目前,该院依托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已对5起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开庭审理的工作目标。
运城中院:借助多种平台开展线上服务
面对严峻的疫情,运城市中院通过官方自媒体平台,以图文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审执工作的相关通知。运城两级法院大力推动运用网上各种平台开展线上诉讼服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信息化成果,既有效便捷服务群众,又有力有序有效防控了疫情。2月3日至7日,全市两级法院依托“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平台,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材料转收等诉讼活动,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快速实现网上立案,共办结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47件。值班服务电话共接到当事人电话131次,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出的案件受理、起诉上诉、进度查询、联系法官等涉诉问题,工作人员均认真倾听并一一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2月13日,该院司法技术处会同人民法院法医技术人员,通过在线讨论,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进行网络会诊。
太铁中院:诉讼活动全面转向线上
2月1日,太原铁路运输中院对疫情期间两级法院的审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疫、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根据最高法院、省高院要求,两级法院自即日起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鼓励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在线办理诉讼事宜。已安排开庭审理的案件,相关法院要与当事人协调合理安排时间。非特殊案件,一律推迟开庭时间;必须开庭的,要严格控制旁听人员数量,加强安全卫生检查,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尽量采用网上执行措施,一般不采用现场执行。两级法院要保持网络、电话等线上服务渠道的畅通,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做好诉讼服务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面对严峻的疫情,该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将线下的诉讼活动全面转向线上。2月5日,该院司法信息技术处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利用线上视频连线的方式,“如期”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开展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的网上随机摇号工作。
本报记者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