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打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战

日期:02-17
疫情多措并举新冠肺炎

原标题:余姚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打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战

来源:省司法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余姚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上级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到社区矫正对象防疫与管控双兼顾。

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召开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研判分析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明确局所两级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消息推送、电话随访等形式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发布疫情动态和防疫相关措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三是落实隐患排查。重点排摸有湖北、温州、台州等地往返经历和有上述疫区相关人员接触史的社区矫正对象,对排查出来的人员及时与疾控部门联系,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定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截至目前,共排摸社区矫正对象545人次,累计居家隔离观察5人,解除居家隔离4人。

二、严格落实疫期监管举措。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借助“浙里矫”APP位置上报、微信视频报告等功能,以线上报告代替到所报告,对排摸出来的重点人员实施手机、电子手环“双电子监管”,做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在管可控。二是严格请假管理。疫情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对因春节期间特许探亲已经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其身体状况,并监督其执行居家隔离;对还未返回的人员通过手机视频连线等方式,了解掌握其身体健康状况,视情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变通教育形式。疫情期间,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家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与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矫正对象在家抄写《关于依法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等内容,变集中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微信及学习强国等平台自主学习,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一线防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自发参加所在村(社区)的防疫工作,在重要卡口配合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测量、车辆信息登记查验、居民口罩佩戴劝导等工作,目前共有61人次参与村(社区)一线疫情防控。二是积极参与物资捐助。社区矫正对象听闻防疫一线医用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自发购买口罩、酒精等物资,并通过司法所转送给一线的工作人员。目前社区矫正对象自发捐款11300元,捐赠口罩数千只。三是积极助力医用器材生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自发报名参加志愿活动,补充企业用工、帮助扩大产能,如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装配护目镜等,目前已为武汉等地生产输送护目镜17500余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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