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是家庭聚集病例!辽宁新增病例行程轨迹公布!
来源:辽沈晚报
2020年2月14日15时至15日24时,葫芦岛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第4例,系我市第7例确诊病例杨某某的妻子。
截至2月15日24时,葫芦岛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例,其中重型1例,死亡1例。11例在治确诊病例中,连山区2例、南票区3例、龙港区1例、兴城市2例、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3例。9名患者已转至省区域集中救治中心治疗,2名患者仍在我市隔离治疗。
截至2月15日24时,葫芦岛全市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03人,213人已经解除医学观察,6人转为确诊病例,现有18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确诊病例赵某某的基本情况及近期行程轨迹如下:
一、患者赵某某的基本情况
患者赵某某,女,64岁,家住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河西B区。2020年1月23日前,赵某某与丈夫长期在西安居住。2月3日,陪同丈夫杨某某到连山区人民医院就诊,因丈夫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在发热门诊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0日,被连山区人民医院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15日,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被省临床专家组诊断为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二、患者赵某某的行程轨迹
1月23日16时06分,患者与丈夫杨某某从西安乘坐K2046次列车(11车厢1、2号硬卧)回葫芦岛,24日晚,在兴城火车站由患者丈夫的侄女杨某夫妻2人开车接至患者公婆家中,之后未外出。
1月25日9时左右,夫妻二人步行前往杨家杖子毛屯露天集贸市场购物,11时左右,步行回到公婆家中后未外出。
1月26-28日,居家未外出。
1月29-2月1日,患者自述,每天上午均陪伴丈夫步行到毛屯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4天中除在诊所陪伴丈夫输液外,仅于1月30日11时32分在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杨郊支行办理过业务,其余时间均在公婆家中未外出。
2月2日上午,乘坐出租车(自诉车牌不详)到兴城火车站退票,停留10分钟左右,乘坐原出租车于14时返回毛屯社区卫生服务站,陪伴丈夫输液,输液后步行回到公婆家中未外出。
2月3日10时20分,夫妻二人从家中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辽PTQ305)到连山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车内另有两名去往岛里方向的乘客。下午,同丈夫杨某某由120转运车送入连山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观察。
2月4—5日,陪同丈夫在连山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隔离观察。
2月5—10日,在连山区人民医院隔离观察。
2月10日,被连山区人民医院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2月11日至今,被转入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与其夫的密切接触者基本相同。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经实施了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