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州:收到来信后,当天连线处理
“我以为怎么也得两三个月才能有回音,没想到不到一周你们就回复了,完全不受疫情影响!”2月12日,江苏省泰州市某民企负责人彭洪生(化名)还宅在家里,就收到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的回复。
1月23日,彭洪生认为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对他涉及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以物抵债的执行裁定违法,便写信向泰州市检察院提出民事执行监督申请。2月6日,根据属地原则,泰州市检察院案件系统将申请信转交给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办理。
收到来信后,该院民行检察官当天就审阅了案件材料,但发现申请材料不全,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供。疫情期间,无法当面沟通,检察官便根据申请书上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彭洪生的手机,并告知他需要提交签好字的申请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彭洪生表示,这些材料他都有,但居住的小区已经实行封闭式管理,出不了门,如何提交呢?
考虑到情况特殊,检察官决定用电子证据代替实体材料,用线上传输代替当面提交。承办检察官建立了微信群,邀请申请人和代理律师进行三方视频会谈。检察官请彭洪生将非涉密材料扫描后发到群里,由检察院打印后,通过视频向他和律师逐一进行确认。通过这种非接触方式,检察官在一天内补全了申请材料,并在审阅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制作了电子回复函。2月12日,检察官通过微信告知了彭洪生受理情况,请他在疫情结束后再补领书面函,还一并告知了他下一步线上调查取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