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出台10条指导意见,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销售配送!
由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起草,经市政府批准的保障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销售配送工作10条指导意见,其目的是着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电商平台、商超、物流与民生保障供应的有效对接,确保市民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
根据指导意见,市商务局号召广大企业和市民,要顾全大局,减少出行,避免集聚,企业要积极响应政府要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落实责任网络化管理。各区、县(市),各街道、社区、物业要积极指导居民使用电商采购方式,并主动靠前指导辖区内商超、便利店及民生保障企业对接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指导商户积极开展线上销售服务。利用互联网,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线上线下结合,引导居民足不出户购物,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全力推行居民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错峰配送保障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和传播,为疫情防控和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同时,疫情期间市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商品质量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哄抬物价行为。
一、鼓励市民积极使用电商平台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民生服务。鼓励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购物集聚消费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电话订购等消费方式购买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和餐饮外卖,利用网络充值缴费、在线沟通交流。引导复工企业员工将线下消费转化为线上消费,减少线下居民集聚风险。
二、支持电商平台对接商超等商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承担民生保障供应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与电商平台企业对接;电商企业要对商家从商品保障、线上线下运营、履约配送等环节深入帮扶保障民生供给,在线上铺设“线上购物指南”相关宣传,引导市民线上购买超市商品和物资,最大限度提高疫情防控隔离效果,减少集聚和密切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提高民生保障的服务效率。
三、鼓励电商快递提高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柜)、外卖取送箱(自提柜)等智能终端设备,采取自动通知取货、滞留提醒等技术应用,配送企业要对快递、外卖骑手进行严格的健康监测和服务流程,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
四、为物流快递、外卖提供优先通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安交管局全力支持快递、外卖企业和电商平台配送通行保障工作,对此类车辆不予处罚。社会各界、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为物流快递、外卖骑手优先提供通行服务,确保稳定的居民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抗疫物资及时供应到位。
五、商超、农贸市场、便利店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鼓励线下实体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主动应对挑战,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通过自建小程序、APP商城以及与美团点评、京东到家、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触达终端用户的优势创新商业模式和业态,满足市民抗疫生活需要,推动企业自身转型升级发展。
六、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为电商物流快递、外卖骑手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或划定区域;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物业没有可提供场所的,可由街道、社区负责临时征用已关闭的经营场所用于临时周转配送服务。快递进入社区后,物业(社区)应对每个单元居民明确错峰无接触提货时间。
七、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民战疫生活物资供应。鼓励全市商贸企业、电商(网商)积极利用供应链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米面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调味品、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力保广大市民战疫物资供应不断档、主要商品不脱销。
八、鼓励本地生活服务电商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团餐服务。鼓励本地生活电商平台筛选本地优质商户或连锁餐饮单位,对不适合制作和食用集体餐的单位推广平台团餐,针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提供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团餐定制服务,鼓励外卖平台和入选餐饮单位在疫情期间让利给复产复工单位。
九、鼓励本地生活电商平台与专区商家联合开展让利消费服务。在线上设置“民生超市,无接触配送”“疫情团餐”配送专区,联合优质商户为消费者提供民生商品折扣等优惠,对消费者提供配送费减免、菜品折扣等优惠,为市民提供“一站式购齐+无接触配送”的保障服务。鼓励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重点民生保障商家提供无偿拣货、包装援助。
十、鼓励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企业对配送团队实施网络化管理。支持快递物流、外卖骑手等配送企业实施区域性网格化管理,在有效的服务半径内开展配送服务,确保每个行政区域内都能提供配送服务,积极借鉴“共享员工”配送服务模式,弥补配送员工不足问题,开展无死角配送服务,确保居民生活稳定供应。社区物业要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和孤寡老人,实行单独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