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第4号供热调度令 确保疫情期间供热安全

日期:02-15
疫情新冠肺炎辽宁

原标题:辽宁沈阳发布第4号供热调度令确保疫情期间供热安全

受近期降温、降雪影响以及防疫要求,昨日(2月14日),辽宁沈阳发布第4号供热调度令,确保疫情期间供热诉求办理、供热煤炭供应和供热设施安全、平稳运行。调度令原文如下:

各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全市各供热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4—16日沈阳市将出现降雪、降温天气,局部地区有大雪,气温降幅达15~20℃。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和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供热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做好供热诉求办理、供热煤炭供应和供热设施安全、平稳运行等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极端天气等供热突发情况,确保供热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运行管理工作。各供热单位所属大型热网和集中供热热源厂、沈海热电厂、沈阳热电厂和开发区热电公司等大型热电企业要加强运行组织,针对目前疫情防疫期间的特殊时期,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沈阳市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标准》的规定,根据室外气温变化,提前提高供热参数,科学司炉,切实提高供热标准,确保24小时居民室温达标。同时对38家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医疗场所的供热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务必重点保障供热质量。

二、做好煤炭储备工作。各供热单位要加强煤炭储备工作,保障锅炉房煤炭储量满足15天消耗需求,要提前落实好后续供给煤源、煤炭运输、煤炭储存等保障措施,避免因降雪天气影响煤炭供应或因煤炭含水量大影响供热运行,防止煤炭潮湿和堋煤等现象造成设备故障,同时杜绝出现因煤炭质量差、煤炭不足等情况影响正常供热,并且煤堆不能出现“鹅头”情况。各区(县、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要委派驻专人对供热单位储煤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辖区供热单位储煤情况。

三、加强诉求办理和信访工作。各区、各供热单位解决好8890、12345、房产服务热线等平台居民诉求,进一步提高诉求的办理质量。要将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与提高供热运行质量结合起来,要通过加强提高运行参数、加强运行调节,从根本上消除低温楼栋、低温单元、低温热用户,有效提升用户的满意率。各供热单位务必严格按首问负责制要求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解决用户各种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互动回访机制,针对用户集中反映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认真梳理,逐一排查,主动为用户解决存在问题。

四、保障供热设备、管网运行安全。各区、各供热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运行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网的巡查和检修工作,保障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和环保设备填充药品齐全;同时对锅炉本体、辅机设备(包括鼓风机、引风机、炉排、电机、减速机、上煤、除渣、环保设备等)和换热设备等重点部位持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五、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各供热单位要针对供热设备隐患,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前制定针对性的检修方案,落实相应的备品备件和检修设备,确定检修抢修人员。各供热单位要备齐备品备件和抢修设备,应急队伍人员要24小时随时待命,同时对备用锅炉进行全面检修,并适时联机试车,保证随时启动运行。如发生突发性设施故障,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快速响应,按照应急程序,有序、快速处理供热设备隐患,在应急处置时限内完成抢修工作。

六、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降雪期间,各区、县(市)、各供热单位主要领导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责任制,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保持公开电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解决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出现供热故障或突出事件,由各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市供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故障时间、具体原因、影响范围面积、预计修复时间和供热单位采取措施等信息,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总台央视记者韦昊岩)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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