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老年人和儿童实施临时救助措施

日期:02-14
疫情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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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鲁畅)在14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针对全市疫情发展形势的变化出台13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帮扶、加强受疫情影响无人照料儿童救助保护等。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按照措施,因为子女亲属接受隔离治疗,且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动员居(村)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到养老机构临时托养。

同时,对父母等监护人处于隔离观察、住院治疗期间无人照料的儿童,各区落实临时监护人;无亲友和个人承担临时监护照料的,由政府提供专门照护场所,指派专人照护。儿童隔离观察结束后可转入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临时照护。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先救助后确认,具体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做到当日审批当月发放。

李红兵表示,有上述情况的,可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由北京市民政局办理。此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审核审批委托授权乡镇(街道)办理,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对正在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中有疫情感染患者的,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据了解,新出台的措施还包括: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亲属的服务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民政兜底保障对象应救尽救,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照护管理,实施婚姻预约登记,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落实福彩休市规定,为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村)工作者和志愿者赠送保险及设立疫情心理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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