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人文关怀的通告(第12号)

日期:02-13
疫情健康管理

原标题:东莞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人文关怀的通告(第12号)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人文关怀,推动各项工作措施更加深入人心、取得实效,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检疫检查工作。各类检疫检查站点要坚持依法依规检查和人性化检查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检查工作。对需劝返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以讲清道理、说服教育为主,不能简单粗暴;对需送诊、观察的群众,要在严格落实检疫检查要求的同时,详细了解其困难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支持。联合检疫检查站点要广泛推广运用东莞市疫情防控服务自主申报系统(简称“莞e申报”)加快检疫检查速度,避免现场登记造成长时间堵塞。

二、规范健康管理工作。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神经末梢”作用,坚持以镇街(园区)为单位,以网格为基础,组织干部、民警、医务人员等开展对本辖区内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在严格落实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和管理对象的人文关怀。对上门检测排查,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和情绪疏导,让群众真正理解和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发动村(社区)内党员、青年志愿者和有医务经验的人员参与,不断壮大社区防控工作力量。

三、妥善做好医学观察人员及其亲属的保障工作。对居家隔离人员,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力量帮助解决其日常需求和困难。对集中隔离人员,在采取隔离措施时要同步了解掌握其共同生活家属的情况,并建立台账。对与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或其他有特殊需求人员,要立即通知其亲属朋友或协调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社会服务团队等提供生活照护;要定期派人上门沟通、慰问,了解其生活需求和困难,积极想法设法确保其生活稳定、心情平稳。

四、妥善做好后续关怀服务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不歧视患者、观察人员及其亲属,切实防止对其就业、上学造成负面影响。要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为患者人员及其亲属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化解恐慌和压抑情绪。患者康复出院和隔离人员结束隔离后,各地要充分利用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继续密切关注,做好医学随访等后续健康管理工作。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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