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9件42人
正义网南宁2月13日电(记者邓铁军)自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办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并与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出《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违法犯罪的通告》,依法严惩14种涉及疫情的犯罪。
全区检察机关加大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力度,对涉疫情案件实行专人办理、优先办理,坚决做到快捕快诉,不断增强司法震慑。截至2月11日,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9件42人,受理审查逮捕2件2人,已批准逮捕1件1人。共涉及诈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10个罪名。其中,犯罪嫌疑人谎称有口罩出售从而实施诈骗以及销售假劣口罩等与口罩相关的案件共16件18人,占所有案件51.6%。
同时,为了统一法律适用标尺、确保案件质量,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各市分院、基层院每日上报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分析和业务指导。